儿,只有大姐清楚。我不敢讲后面,还给了他近3万元的资助,把所有的困难全背在了自己的肩上。最后,灰溜溜带着一身不敢公之于众的债务回到了老家,再重新来过。其实,这一切一切,全是情债。
英雄难过美人关,女人不也一样?无论看上去再聪明的我,面对男人,这两个我曾经很爱过的男人,全都晕菜了,除了付出惨重的感情和金钱代价以外,我收获了债务。
我很认真的计算过了,如果一切正常,顺利的话,明年底之前,我可以把这些情债全部还清。然后,就可以过起正收入的日子了。现在,家里所有的人,都不知道,我是一个在负债经营美好未来的无耻“啃老族”。
这事,压在心底,让我每天都有负罪感。
不知那个““最亮的星星””,心底里会不会有,哪怕一丝对我的欠疚?我到现在,还在认真地学着维吾尔族语,难道在潜意识里,不是对这一段感情的一种悼念?
至于第二个“太阳神”,我都不奢望任何了。他说,“姐,我会对你一辈子好。”
这个好法,可能只有下辈子体会了。
并且,不能讲给任何人听。我一个人捂着,直到心底里的湿气全被捂干。用钱,是可以解决这些后遗症的,我必须全部心思回到一个主题上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我不跑神了,不会再去为了爱情,去开自己并不擅长的翻译公司;不会再去为了猎奇和幻想,去大把捐献用自己辛苦汗水换来的并不厚实的人民币。
想想挺可怕的,我在广州十年的生活,租房10年就用去了近7万元,错误地开了5年不赚钱的公司,投进去了近10万元,算是情债付出了3万元,借了老姐1万元,信用卡欠了4万元,带着2700元去了广州,辛苦做了十年,最后背着4万元的债务,谈过两个男朋友的失败战果回到家乡。真丢死人了!
如果用“金钱”,这个唯一的硬指标来衡量自己的这十年“闯世界”之举的话,真不是一般的失败。简直是失败之极了!
现在,36岁,于本命年里,决定把坏的趁势遏制住,“万金散去还复来!”
老天应该给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吧!
全门心思,投入到这份通讯行业里来,这将是我最后的一个机会了,我必须全力以赴,再也不许有闪失。如果说,我上辈子欠了“星星”和那个“太阳”的话,是不是现在已经还清了呢?等现实的债务清偿了的日子,就将是我翻身的日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