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在带走小胖子之前,拉我去小屋里谈起一个“敏感”的话题:钱。
刚才在和老妈一起吃饭聊天时,谈到了一个“三角债”的事,就是我的表妹,上学时,没有学费,我赞助过3000元;曾经有一次她说要还,我说我借了大姐的钱,还她就好了。结果,到今天,表妹都生儿子了,还没有再提过这事。我们是无所谓,早忘了,可是一辈子对钱重视得不行的老妈不放过,一定要问,是不是已经还了。
大姐问我,是不是说不要告诉老妈?我说没有啊,反正这事,当年忙都帮了,也根本就没掂记过要还。这种亲人之间的账呢,不还是正常的,还了,就当意外之财呢!
老妈被忽悠过去了,老大带着胖儿子也回家了,我却被硬生生触到了我心底的罩门。
因为我还欠大姐1万元啊!把这3000以“三角债”的就算是抵掉了,还差7000元呢!当初我借钱,是因为创业,需要资金。和前男友,维吾尔族兄弟,那个天上““最亮的星星””(他的名字)雄心勃勃地要开属于自己的翻译公司,做一番事业。结果,初期投入没钱,我向大姐张嘴了。
可是后来事情发生太多变化了,男友飞了,还一度失业,从04年到现在,我自己都不敢想象自己是怎么一步一缓过劲儿来的。出于爱,和可能把爱挽回的一切手段,我一个人把公司扛了5年。交过很多学费了,才明白一个道理:“这样是不可能唤回他的心的。”还有一个更实际的道理,“开公司不一定总是赚钱的,更多的可能,会是赔钱。”与其说是指望公司赚钱,倒不如说是我赚钱养着公司,使之不关门。记得回xj前那段最后的日子里,当我半夜三更,还找不到应该住在哪里的时候,在番禺罗村的摩托车上,接到我那曾经“最明亮的星星”打来的电话时,他只关心,这个公司如何关档,如何使他这个法人,一点儿麻烦没有。他也听到了断断续续的风声。说实话,当时我都想到了一种场景,那就是,如果,我那是是在一艘即将沉没的渡船上,就要沉下去了,用手机向最后一个我爱过的人,想传达哪怕是一点点儿的情意时,他却关心着自己的法人身份会不会因为公司的转变受到来自未知的未来坏的影响的可能。那一时,我真的感觉,象是拍电影一般戏剧化。
当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还清,除了欠大姐这一万没还以外,我还差信用卡近4万的欠款呢!而这部分钱,又是因为另一个没法给大家公开的人,一个差点儿让我成为妈的男人,我把他形容成《巴黎圣母院》里的“太阳神”。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