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大营。
“李千户,既然发现叛军靠近,为何不让大军集结?”
舞阳侯一脸不满的质问道。
南城千户所加上的亲兵,总兵力才两千人。
这么点儿兵力,就原地扎营等待叛军来攻,在他看来风险无疑是太大了。
就算要和敌人干一仗,也应该集结五城兵马司的全部军队。
“指挥使大人,我们抓了几个俘虏,审问出了前方叛军的来历。
他们多是兴化本地人,被贼人裹挟加入叛乱的。
看似有数万人,实际上能打的没几个。
据俘虏交代,他们只是先头部队,主力还在后面。
全军集结到了一起,搞不好敌人就被吓跑了。
来都来了,总得打上一仗。
反正我们三部之间距离很近,战争爆发后半个时辰就能抵达战场。
您就把心放肚子里吧!
待敌军靠近后,我军发起突袭,定能有所斩获!”
李牧心累的说道。
对面说是叛军,实际上只能算乱民。
造反是技术活儿,不是挂起反旗,就能够把农夫变成军人。
纯粹的农民起义,最少还有攻打地主庄园的经验。
本土世家挑起的起义,除了少数官员抵抗外,更多的都会直接投降。
占领一座县城,死伤都不一定有三位数。
没有经历过杀戮,没有接受过训练。
这样的敌人,最适合给麾下军队练手。
“你敢带兵冲杀?”
舞阳侯诧异的问道。
在他的认知中,李牧会搞钱、识时务,胆略确实有一些,但真心不多。
冒险的活儿,从来都是交给别人干。
“敢!”
李牧硬着头皮回答道。
坦率的说,他是没准备亲自上场的。
不过气氛烘托到了这里,也不能认怂。
只要敌人足够菜,风险就是可控的。
大不了穿上铠甲,多带点儿亲兵护着。
“那就没问题了!
本帅和你一起行动,正好到战场上见识一下!”
舞阳侯一拍大腿说道。
看那兴奋劲儿,就知道这是一个男人的执念,只不过因为怕死没敢去。
难得遇上一个同样怕死,又精通兵事的下属。
既然确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