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水墨泼画般轻描淡写,汉子将少年整个人提起,骤然发力,将那个不知死活还敢偷袭的人抛在空中,随后整个高高跃起,以腿做棍,狠狠踢在少年腰间,将整个人击飞的更高。
中年汉子面色阴沉,以肘击中少年还在上升的额头,势大力沉,撞得丁前溪整个人重重下坠,摔落在院内唯一一块青石板石面上。
石面应声而碎,溅起一片水花。
挣扎了两次仍旧无法起身的少年,嘴角渗出血丝,面色惨淡。
中年汉子此时重新负手而立,不忘整理已经歪掉的斗笠,他不明白,为什么十息之内没能杀掉这只让他已经开始讨厌的蝼蚁。
蝼蚁,凡夫俗子皆为蝼蚁,一只手便可打杀了。
丁前溪用胳膊撑着地面,忍住胸腔不知断裂了多少根骨头撕心裂肺的疼痛,他扶着砖墙,终于是重新站了起来。
重新扶好斗笠的男人仿佛又回到了之前那种老鹰捉鼠的心态,淡淡道:“说了让你死个明白。”
他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是不是惊愕那东西为什么没能刺进去?”
像是解释些什么,整个天空原本应该落在斗笠上的雨珠纷纷向上飘去,汉子本来已经湿透的衣衫也开始无风鼔荡。
像是有些陶醉这样的场景,汉子语调变得有些欢快。
也是,这样的场景就代表了强大。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能死在我的手下,你不委屈。”
本来已经站稳的丁前溪,重新倒在水洼里,雨水打在他的脸上,无助跟迷茫。
斗笠汉子收回脚掌,看着重新飞起然后落在老道人面前的丁前溪,神色平淡,对他来说,杀这种人,哪怕多费了些功夫。
可那也只是稍稍大一些的蝼蚁罢了。
终归逃不过。
一死。
一生只会算命的道人,感受到了躺在脚边少年的痛苦,场间发生的打斗,实际发生的极快,从少年含怒出手到第二次被击倒在道人身前,即使少年用上了他认为可能奏效的偷袭,也只让这场战斗的时间,将将出了十息而已。
年迈道人听着耳中不断传来的喘气声,手指微微颤抖,他想起了很多年前跟眼前似曾相识的画面。
只不过那幅画面里躺在地上的是还没学了无上道法的自己。
道人俗家名字叫任礼同。
年轻那会的任礼同生得也是极为俊俏,可惜光有一副好相貌,脑袋却不怎么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