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一个正结。
尸体的内衣潮湿,被认为是失过尿。地板上扔着一件男用马夹背心,有被踏过的痕迹。
还有记录显示,把尸体从椅子上搬去之后,在腹部下面,发现有两条半新不旧的裤衩。
从整个尸体看,没有一点抵抗过的痕迹,所穿衣服也没有创伤,但在阴毛上,发现有拇指大小的烧痕。根据情况分析,此案或是强奸杀人,或是堕落的情交游戏后(火燎阴毛)的杀人。但目测在**周围却未发现有精液存在。
经现场断定,死因是绞颈后的窒息死,死亡时间是当天早上六点前后一小时内。
赵继统注意到死者衣服、腰带、样子非常自然,没有任何暴力迹象,应该不是强奸。
如果是性变态者所为,或是仇杀,衣服腰带不可能那么自然,显然是自己解下腰带,脱下裤衩,并仔细折起铺在腰下。
因此,她可能是出卖肉体,也许中间发生变故,或交易出现争吵而被杀害,所以建议采集了膣腔内的存积物,交给相关部门,仔细进行化验分析。
根据现场勘察和验尸结果,赵继统提出了一系列疑问和猜想交给了日本警方。
一、守屋说并排摆了四把椅子,并把她的头朝后门仰面置放。可后来尸体的头却是朝向正门,尸体下面的椅子只剩下三把,另外一把摆在离死者腰部约60厘米的地方,可以认为是有人曾在对面坐过。
二、可能是犯人从正门敲门,真子开门后又上了锁。然而,真子的木屐摆放在距户体头部10厘米处,两只鞋尖相反放着,依此分析又不大可能。
三、按道理,对一个醉酒的女人动手脚,没有必要特意把她的身体调换方向;杀人之后,更没有必要调换方向。
死者身着和服,腰带解开着。样子非常自然,没有施加暴力解开带子的迹象。而且,腰下还铺着两条折起的裤权,显然是具有特有细心的女人铺的。
四、店内物品没有被动过的痕迹,也没有缺少任何东西,因此,可以断定,这不是一起盗窃案,应归结为男女关系问题。
五、所有罪犯,几乎没有例外,都想使人迟一点发现。可是,一旦放出煤气,那种特有的臭味会使人立刻发现。这是普通的常识。如果杀人后不放出煤气,那只有等到傍晚招待员上班时才会发现。为什么要把人勒死后,再放出煤气?很可能是想等煤气浓度达到饱和之后,遇到意外或者干脆自己来引爆,从而毁灭现场证据。根据上述种种情况分析,罪犯很可能是真子的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