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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1回恨着我的母亲(1 / 4)

如果问我的计划是什么,现在连我自己都无法说出来有什么步骤,但起码最终的结果我知道---那便是要梦玲一无所有,让她尝尝我曾经历经过的痛苦。这便是我的目的。

我强忍着一份愤怒,我从不在哪个人面前提起,也不曾在别人面前说过梦玲的不是,因我知道这样的事,不能急,不能马虎,要从长谋划。那种积集在心底的怨气,不出户不能正常活着,它不因时间久而淡,不因地位改变而消失,反而因此更是可能薄积厚发。或者不仅是她那样蓄谋已久的欺骗我,而是她大大咧咧的教我迷惑而帮衬她,似乎我给了她几次机会……

即使我现在已经走到了市长的地位,但在心底,那份恨从没消褪。

我时刻没忘我现在已经是市长了,在前天的磁湖山庄,和省市领导接触中,可以肯定的是,任命马上就要来了,我感觉着我的前途开始一片光明。如果说要感谢的话,首先是那个与我有血缘关系的父亲。

1983年6月19日,吉日,吾儿……一想到那张记载着我生日的纸条。我的心痛得要命,几乎是破碎成千万片。我不知当初他们为何要将我丢弃而不顾,我不知我的亲生父亲为何要舍我……这张纸条,一张微不足道的纸条,却记录着一个生命的始发,如果说父亲不爱我的话,他为何要记念着我的生辰,为何将它夹藏匿与贴身的钱包里,为何……难道他有不可告人的事,难道我是他的私生……

我不敢想象,我忽的想弄明白这件事,而且是马虎不得,耽搁不得,要尽快的查清楚……还有,妈妈不是说过吗,父亲曾经到我奶妈家去过,还给奶奶一些钱,奶奶……我努力在想,奶奶好象是不是给过我什么呢,怎么这么有些模糊的印记……

我决定要回家一次,马上安排---乐玲玲现在成了我的秘书。

我通知乐玲玲,我说要我回一次家,去取些东西,利用休息时间。

车子送我到家,半小时的路程,当我站在家门口时,我都不敢相信,我现在竟然有着呼风唤雨的权利,可以说是衣锦还乡了。

妈妈站在门口,几乎是不敢相信一样:曾经是累赘的养女,现在却是一名新上任的市长了,什么科长局长,他们都要看我的脸面了。这会儿三叔、哥哥好象都知晓了。特别是三叔,抱着我,泪落衣襟,高兴我有今天,说我出息了,让家里人争光了,说爷爷很高兴。让我感慨不少。

我走进我曾经生活的小房间里,这里面都收拾了,几乎看不到我的什么东西,只有那张桌子,还有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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