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眼光首先不是历史眼光。这个问题最容易混淆,因为历史有堂皇的外貌,常常被视为天然的“高古浑厚”而高于艺术,结果连很多艺术家也常常愿意接受这种混淆。
最早把艺术和历史区别开来,并论述艺术有可能比历史更真实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的《诗学》,很大程度上是让诗摆脱历史阴影的一门学问。
在欧洲,把这个问题说得最透彻的,还是黑格尔。他认为,要长时间地留存于世,必须摆脱速朽性因素,
其中最常见的速朽性因素便是“历史的外在现象的个别定性
”。在他看来,相对于美,历史常常只是一种“外在现象
”,它的发展大多不具备必然性,只是一种“个别定性
”。
最能证明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理论的,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他的早期剧作,由于过于执著英国的历史事件,现在很难被观众广泛理解,因此极少上演。他的那些成熟作品,突破时空限制,不受历史牵掣,则永远受到欢迎。
在我们的实际创作中,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可惜多数是负面的。
例如历史记载,一个古代军事家为了演示自己的兵法曾当场杀了两名不遵守操练纪律的宫女,于是产生了震慑作用(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我看了根据这个记载拍摄的电视剧,不忍卒睹。原因是,这个历史事件一到艺术之中就违反了人性原则。无辜宫女的鲜血无法获得艺术眼光的肯定。
又如,按历史眼光,王昭君远嫁异邦这件事,带来了两个民族多年的和平,这当然很好,却不是艺术眼光。艺术眼光必须关注她远走边荒的凄楚身影,尤其关注她在丈夫去世后不得不按照当地习惯嫁给自己儿子这样的悲剧。
艺术眼光敏感于具体的生命状态。
因具体的生命状态,艺术眼光提出自己的态度。这种态度,多数与历史眼光不合。历史过于追求功业,过于漠视生灵,因此,眼光太硬太冷。
如果既要保持艺术的眼光,又要留存历史的气韵,那么艺术家必须裁断主次。这方面做得最出色的是法国作家雨果,尤其是他那部《九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