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经几人仔细回忆并由几位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在旁提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暴露的事实。细节决定成败。一开始四人提取赃物离开时是大货车在前,小车在后,这样便于观察后面有没有尾巴。撤离的道路肯定也是事先设计好的,在进入高速路之前的路段,两辆车都有加速超车和并道的动作,所处位置基本都在即将进入岔路口,或即将无法变道的地点。
这些试探动作都隐蔽的很巧妙,而且是反复几次。跟踪的几位民警都不是新手,却都没有引起注意。这两辆的配合动作给几位民警的感觉是生涩和毛躁,着急离开,根本就不是配合。而恰恰是这种滞涩、毛躁的错觉误导了几位猎手,以致在进入高速路后前、后车的两次交差换位也被忽略掉了。
而证明几人已经暴露的也就是两车的第二次换位,换位后变成小车在前,大货车在后。而且没有再换回来,一直保持到进入窦店休息区。难道进入高速路后就不需要观察后面的情况了吗?几位跟踪的民警习惯性的认为这几人还是着急离开,所以让小车在前开道。而且自己跟在大车后面,既方便盯着赃物又减少了暴露的风险。但却忽略了两车换位后并没有加速的动作,这是个明显的疏漏。
而后续几个嫌疑人的表现更是证明了跟踪组已经暴露的论断。进入窦店休息区后,两车分别停在东西两侧的停车场。小车停在东侧,紧靠出口。而大货车则进了停放车辆较多的西侧停车场,而且是靠最里面的一排。西侧停车场大多停放的都是些跑长途的大型货车,而在外面进出通道的位置是无法直接目视目标的。
这种情况下,跟踪组的三辆车自然也按习惯的标准流程分开了。两辆进入西侧停车场,一个把住进口,一个把住出口位置分别停放。另一辆车进入东侧的停车场后,在进口位置停放并将车头对着出入口。而恰恰是这几个标准操作流程,使几个嫌疑人坚定了抛弃赃物分批撤离的决定。
案件中被销毁的证物之一,冒充“海关稽查”的桑塔纳轿车被焚毁的时间是进入休息区两个小时之后。设计的时间节点也很巧妙、很缜密。既可以销毁罪证,又可以在撤离过程中一旦有意外发生时制造混乱。从而创造更多地脱离时间和机会。
如此的计划周密、进退有据,执行过程中步调统一、分工明确;撤离过程井井有条、从容不迫。即使在遇到意外情况下也果决干脆、消踪灭迹。不觉使人细思极恐。
办案民警在开会研讨时又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录像中的四名嫌疑人进入现场后,相互之间的配合自然流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