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驾驶的两辆车驶入停车场。四人下车时都已换成了便装,并进入了餐厅吃饭。随后要了两个房间休息。
这时候跟踪组的一位老刑警察觉四名嫌疑人此时的行为很反常,立即请示进行抓捕。结果只抓到一人,其他三人已经从消防通道分批离开。后经紧急调动大批警力,才将其余三人分别从回北京的、去石家庄的、去郑州的客车、货车上抓获。三人虽手段各异,但都很隐蔽。光明正大买票回的、借口搭便车的,这显然是一个计划周密、分工明确、有组织、有纪律的“精干”小团伙。
在抓捕时又发生了意外。“意外”这个词,从这个小团伙出现在警方视野之时,就在不断发生。直到这时,这个小团伙才真正引起警方的重视。抓捕四人时虽有波折但还算顺利,毕竟四人离开时没有可以自己直接掌控的交通工具且速度不受自己支配。发生意外的是车。已经被贴上封条准备拖回北京,进行采样取证的桑坦纳轿车起火了。火从车内燃起并迅速蔓延,其中明显加了助燃剂。
事后从车辆残骸中发现了一个简易的定时引火装置,并根据燃烧后的残留确定了助燃剂的原料------劣质的洗衣粉。含大量磷、硫的劣质洗衣粉在很多农贸市场都有贩卖,比卖化肥方便。
对审讯四人时将会遇到的困难,警方已经不感到意外了。不出所料,走私团伙和贩私团伙的几个头目都对四人的身份不知情。从莫种角度来说,这伙罪犯也是别人眼中的猎物,是“受害者”。专案组的几位领导磋商后决定,把四人直接移交到北京市刑警总队进行后续审理。
办完移交手续后市局并未马上开始审讯,而是召集了几位资历丰富、经验老道的刑侦和经侦的办案民警,反复的看了几遍抓捕时的监控录像。还和当时几位负责跟踪的民警详细地了解了跟踪过程中的几次“意外”。几个人一致认定,主谋就是一开始那个穿便装的平头男子。而且这几个人肯定不是第一次作案,看他们的熟练配合以及镇定自若的神态应该是反复演练过的。而且是至少经过实践磨合过的,难怪这几个人闯入现场时,周围的办案民警第一反应是胆色过人的“自己人”。
而且这几个人应该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在跟踪的过程中有几个细节被当时的跟踪民警忽略了。他们在窦店休息区应该是临时停车,换个角度说,这是他们发现了被跟踪后而采取的应急措施。镇定的下车、吃饭、佯作休息。舍弃赃物,分批撤离。果决干脆,毫不拖泥带水。
一开始跟踪组的几位民警对自己被发现的结论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