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天,我去看外婆的时候,外婆说带我上山看外公,给外公的坟茔添把新土。我知道,春天,桃红柳绿,莺飞草长,是外公生前最喜欢的季节了。我三岁丧父,之后便是外公外婆家的常客。外公便如慈父般对我疼爱有加。
外婆年过九旬了,走路都得拄拐,加之山路弯又陡,我们便走一段歇一会。往日,在山里住了一辈子的外婆,到哪都是席地而坐,也不管地上有多厚的尘土,她还打趣地说,这叫接地气。但这次,歇息时,我都要拂去地上的尘土,外婆才肯就坐。人道七十古来稀,外婆活到这个岁数也是得天独厚了。外婆还能和我们在一起多久?我不敢多想,但我更不能想象的是,外婆居然也有变斯文的一天。
外婆十四岁就被老外公接来做了童养媳,外婆从未读一天书,斗大的字识不得一箩筐。外婆嗓门大,人还粗俗,做事大大咧咧。外公长得眉目清秀,读过高小,喜欢研究文学,是乡里公认的秀才。外公外婆结婚的时候,村里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感觉男女角色严重错位了,但他们就这样不可思议地过了大半辈子,直到外公辞世。
在农业学大寨的时代,唯有用劳力换公分才是硬道理,像外公这样的文化人,连自身温饱都成问题。外婆这辈子就是吃了外公这个文化人的苦,她得喂猪、做饭、缝补衣物不说,还得田间地头拼命干活。外婆埋怨外公,甚至是动手打外公了。
外公呢?只有心甘情愿挨打的份,因为外婆不仅陆续为他生下七个儿女,还得管儿女们的吃喝。可能正因此,外公容许了外婆一辈子粗俗、大大咧咧。外婆常常是带着一身泥水回家,这样的情形,无人敢指责。受外婆的影响,七个儿女都粗俗,从不拘小节。就说我母亲,到哪都是翘着二郎腿,走路是风风火火,说话不拐弯儿。
外婆对外公满脑子的文采是不屑一顾的。外公三十多岁的时候,被一家国有林场聘用为会计,成了工人阶级。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啊,可那时候,工人阶级的工资才几元钱一个月,无论如何也养不活外公一家老小的。一天,外公上班去了,外婆留在家里干农活,累得人都有散架了,却没有人来搭把手,一气之下,就跑到外公上班的林场,拽着外公就往家跑。她骂外公,给林场当会计,每天对着一大堆的数字算来算去,毫无意义,始终都算不出一家人的口粮来。这话,听起来令人啼笑皆非,结果外公不但没有笑话外婆,还乖乖地从林场卷起铺盖回家了。
当然,外婆的粗俗中也有细腻。外婆从小学会了纳鞋底、做布鞋、绣荷包。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