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玻璃管,瓶口用木塞塞住,里面是一株紫色的薰衣草,很漂亮。她们经常哼着那首朗朗上口的《花香》,声音清脆,婉转动听,“记忆是阵阵花香,我们说好永远不能忘。”
大堂姐喜欢玩,性子很野,经常见不着人。叔叔为了收她的心,给她在楼下开了个小商店,卖卖零食、洗发水、香烟。但她常常不看店,把店丢给我和堂妹。我挺喜欢看店,特别是夏日的午后,外面路人寥寥,我从店门口太阳伞下的冰箱里拿出冰棒雪糕,躺在店里的躺椅上,一边惬意地吃着,一边看着外面烈日下的107国道,看着国道那消失在远方的尽头。有时国道上会有大卡车慢慢停到路边,司机下车过来买烟,一般都是买四块五的软白沙,出手阔绰一点的买10块钱的金白沙。偶尔也有戴着金链子的本地人过来买烟,一出手就是50块钱一包的芙蓉王。
叔叔家的隔壁是一家卖米粉的早餐店,夫妇两都是兢兢业业的小生意人,他们做的米粉特别好吃,每天都会炸大盆大盆的猪蹄。那猪蹄很实在,块大肥厚,炸成金黄色。米粉也是我们那边特有的细米粉,介于米线和粗米粉之间,劲道爽滑。他们的每一碗粉都是单独做的,一个菜锅子每次最多只煮两碗粉,够味。他们很舍得下料,满满一大碗粉只要五块钱,浇头丰盛,一个肥硕的大猪蹄、一个金灿灿的荷包蛋,漂着一层红红的辣椒油,撒上一把白白绿绿的葱花,隔着老远就能闻到香味。每天早晨,他们店前的水泥坪上,都坐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司机,他们大口大口地嘬着热气腾腾的粉,啃着肥大的猪蹄,满嘴流油,有说有笑。
后来我在长沙、SH、杭州很多城市吃过很多粉,都远不如他们家的好吃。大城市的生活节奏太快,匆匆忙忙的,人与人之间没有人情味,做粉也是程式化的,不会一锅一碗地做,浇头都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放在一个个大盆子里,直接夹出来放进碗里了事。浇头很简单,酸菜、肉末、卤蛋、豆干……很少见到猪蹄,猪蹄做起来太麻烦,喷火去毛,反复洗净,下锅油炸,太费功夫。粉也是粗粉,像是在水里泡得太久,胀得太大,一根有我们那里的两根粗,吃起来味同嚼蜡。
早餐店的女儿叫芳芳,儿子叫金金。芳芳很勤快,经常帮着爸妈煮粉、切葱、洗菜、晒猪蹄。金金喜欢偷懒,经常一溜烟就跑到叔叔家和我玩游戏机了。我们喜欢玩《魂斗罗》和《赤色要塞》,他玩的时间远比我少,很珍惜每一次玩的机会,他技巧比我高很多,一条命就能通关,而我要死好多次。我们经常玩着玩着,楼下就传来他爸妈的叫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