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女士就是女士,如果教授想得简单一点,就会很容易得出她会来的结论,而不至于绞尽脑汁恢复体力,找机会弄死那个家伙。
在教授说他不会告诉自己的时候,女士就转过了头,摇下车窗吹风。
小男孩们苦不堪言,为什么女士和教授又在聊奇怪的话了?
......
总结,本次事件的总结。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费尽力气救他,虽然如果是少爷或者纪陷入了那样的境地,我也会这么做。
但少爷和纪是我前去搭救以后,在事后不会多想,不会感到鲁莽,不会反思的人。
救他,我反思了。
但凡那个人有一把枪,我现在也是一个筛子了,但凡Lanchester再慢一点,我的脖子都要被扭断了。
我从前一直在蚍蜉撼树,这一次也是如此。
可我从前是为了爱丽丝,为了史都华德,为了哥哥。
什么时候,他也成了我足矣为之蚍蜉撼树的人了呢?
也许我已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讨厌他。
但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点不甚明确。
隐隐约约,好像是在纪来了以后,迈尔斯那次意外之后,有些事情悄然发生了改变。
这没有什么不好,因为我发现了Lanchester的可取之处,他并不是我从前厌恶的那样一无是处,在亚克的那次事件中,就算我发现了和他根本性的冲突,也完全不能否认他的耀眼之处。
他是懂的关爱人的人,所以傲慢的缺点就瑕不掩瑜。
傲慢是性格上的缺陷,懂得爱人的人,总不至于人格上也有缺陷。
而且他不被我认可的,只是因为不符合我的价值观罢了。
他是那样的利己主义者,做事一定要有一个对他有利的动机,对于不熟悉的人,他表现出的冷漠,我其实是没有立场指摘他的。
如果强行要求Lanchester为了琼费力的做对他本身没有利益的事,甚至卷入危险,那不仅过于圣母,而且光是想想,我就要吐了。
可我为什么还要跟他发脾气呢?
我在希冀着什么呢?
我希望他能有一点点的改变,为我而做的改变。
结果以他的退让而告终。不可否认,我也为此开心。
这样过分的在意和关注,其实是多过少爷,多过纪的,如果像现在这样冷静下来分析,我能找出这些行为背后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