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绅,字公垂,出自赵郡李氏南祖房,唐高宗宰相李敬玄的曾孙,年轻时和白居易、元稹过从甚密,一起倡导新乐府诗体,代表作为后世耳熟能详的《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唐宪宗元和十五年(820年)他就任翰林学士,与李德裕、元稹一起被誉为翰林三俊。随后卷入牛李党争,作为李党重要人物,历任御史中丞、户部侍郎等要职。
唐武宗会昌二年拜相,四年因中风辞位。
李绅的好友元稹也是李党,而另一位好友白居易却是牛党,但三人的私人关系并没有因为党争受到损害。
李绅与白居易是同年生,但要小几个月,两人都比元稹大七八岁,元稹与白居易有吏部制科考试的同科之谊。
唐代中进士、明经后,通过吏部铨选的制科考试能早日授官。
制科考试名目五花八门,元稹和白居易都参加过多次考试,他们同科的是贞元十九年(803年)的书判拔萃科。
三人中只有白居易没有做过宰相,而元稹的墓志铭是白居易所写。
去年,也就是会昌五年(845年),七十四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
在他的治下发生一件轰动一时的事,有人举报江都县令吴湘擅自盗用官家因公出差的“程粮钱”,并强娶治下百姓颜悦的女儿。
李绅将吴湘的家产估价后作为赃款,论其罪当处死刑。
吴湘是柳宗元挚友韶州刺史吴武陵的侄子,李吉甫、李德裕父子都厌恶吴武陵。
议论此案的人声言吴湘冤枉,认为李德裕公报私仇,谏官请求重新审理,唐武宗就派遣监察御史崔元藻、李稠复审此案。
崔元藻、李稠经过复查,回奏朝廷说:“吴湘偷盗程粮钱实有其事,而颜悦是衢州人,曾经任青州牙推官,他的妻子也是士族,情况与初审论罪事实有异。”
李德裕认为崔元藻和李稠论事模棱两可,因私心偏袒没有给吴湘定死罪,二月,朝廷将崔元藻贬为端州司户,李稠贬为汀州司户。
武宗下令对吴湘案不再复审,也不交付有司依法判罪论刑,而是按照李绅所奏将其处死。
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都上疏论争,均不被采纳。
这件事一直为民间热议,士绅们都觉得不公,对他们来说做官贪污才是正常的,武宗因此杀人实在太严厉了。
但他们不敢议论皇帝,就把矛头指向李德裕、李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