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喻说的不是没有道理。
从她的角度上来讲,华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侵略者”,而且还“霸占”了她的“家园”,占用了她二分之一的人生。她俩之间的争斗,从根源上来说,就是对“身体”所有权的争夺。
但是如今,沈喻决定后退一步,承认华鬘“寄居”在自己身体内的状态,也不再强烈反对,甚至逼着她“搬走”。
所以聪明如她,就想出来一个“同意寄居”和“延长寄居”的法子。这就相当于租房,房子产权是我的,你可以租用,但租用时间和租用方式得征得我的同意才行。
而且到了一定期限,你还不搬走的话,我也不会收回自己所有的“房产”,而是你可以找我申请延长租期——听起来还有那么点儿七十年产权的意思。
不过呢,你既然租用我的身体,那你理应跟我表现一样,不能过分损毁、消耗这具身体,因为毕竟我才是它的主人。
这么一想,的确也没什么不对。因为华鬘不是人类,而且她之前的行为也没怎么珍惜这个身体。
“难道这些条件有什么不合理的吗?”沈喻情绪好像平复许多,她重新坐在沙发上,又问我道。
“合理,合理。”我也安静地坐了下来,“不过,这里面说可以把她驱逐出你的身体,咱们明明做不到的啊。”
沈喻笑了一下,然后摸索出一个粘好的信封递给我。
“我有办法治她,她如果不服,到时候你把这信封给她。”
我接过信封:“怎么忽然想到跟她停战了?”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你转告她,我确实挺想跟她合作的。她有挺多有用的能力,如果能跟我配合,我想,对侦破这些超越常识范畴的案子有好处。因为既然案子超越常识,那么就需要以毒攻毒,用超越常识的方法来对待它,不是吗?”
她想了想,又说:“但是她这个人,做事很容易出格。就像你之前所担心的,她‘观灯’万一不慎,很可能夺人性命,这是违反人类社会法律的行为。所以我现在改变主意了,与其这么争斗下去,不如引导她走向正轨。她既然寄居在我的身体里,那肯定与我的工作也脱离不了关系,所以她的才能如果用来破案,岂不也是件好事?”
她这番话说得我连连点头。我心里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无论如何,她们双方的争斗看样子快要告一段落了,我这条“池鱼”的痛苦遭遇也快有个完结了。
而且,沈喻如果能承认华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