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梦低下头,严肃而认真地向花姐鞠了个躬,说:“花姐,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就是……喝大了,酒品不好,口无遮拦!您,罚我!
随便怎么罚!只要我能做到,我都会去做!只要你肯原谅我,肯跟我合作。”
花姐皱了皱眉头,嘴角微微牵扯向了一旁,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能够立刻承认错误并不奇怪,但是这么直白地说出自己的目的,这实在是有点不聪明的亚子,但是花姐反而有点喜欢。
毕竟两人没有什么交情,吉梦现在所做的一切也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一点,两人都是心知肚明,没必要装腔作势交朋友。
能不能成为朋友,也只有在更多的了解之后才能做出判断。
在花姐看来,朋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词。什么“朋友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这种理论她很是不屑,就算彼此认识了,那也顶多算是一个认识的人。
就算是一起吃喝玩乐,那也只能算是酒肉之交,与“朋友”二字想去甚远。
朋友,是志同道合之人,三观相近之人,相互促进之人。
即便无法日日相见,可一想到这个世界上有TA的存在就会让人会心一笑。
只有这样的人,花姐才会将之称为朋友,其他的都不过是认识的人而已。
花姐生性直爽,也见惯了世间人情冷暖,很明白这个世界真心最难得,因此她也特别讨厌那些假模假式的人。
倒是吉梦这种不藏着掖着,有啥就说的,倒是挺对她脾气。
这个世界上没有傻子,尤其是花姐这种人,哪里会看不穿别人的小心思?
口蜜腹剑的人见得多了,便特别不喜欢那种说话绕圈子,净捡着漂亮话说的人。
花姐一言不发,上上下下扫视着吉梦,她那毫无遮拦的目光瞧得吉梦有些不自在。
吉梦尴尬地笑了笑,垂下眼睑,索性不去看花姐,静静地等待着她提条件。
“你为什么那么想要和我合作?在这个市场里,也不是只有我一个卖酒的。
说实话,这里还有许多口味不错,价格比我这里便宜许多的店。
如果你需要,大可以让老吴带你去,他也都认识。”花姐说着,扫眼看向了筋肉老爹。
筋肉老爹低着头,双手捏在一起,来回搅动着大拇指,那模样就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小男孩被姐姐教训了的样子。
半晌,筋肉老爹弱弱地说道:“那个……我……跟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