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得摇晃。
“那些斯卡迪亚人真是愚蠢,达特是我们这里的狗王,最厉害的斗犬,在这里十二年了,从来都没有输过,他们非要和达特比,军犬,军犬又怎么样?斗兽场上它们都不是达特的对手。”在柜台的一边,一名醉醺醺的男人一边喝着酒一边这样言说道。
狗镇这里完全没有什么特别的物产,但却过得比附近几个村镇要富裕得多,依靠的,就是这里盛产并培育斗犬的传统,罗那尔克的贵族酷爱斗犬活动,一场盛大的斗犬往往会被压上几万的赌金,因此强大的斗犬价格水涨船高,也令狗镇居民几乎家家都训养斗犬。
这里村镇的居民对于眼前这一幕都熟悉了,石应虎一旁的菲尼也对此看得津津有味。
如果是平和年代的女人,可能会说这种事多么多么的残忍,多么多么的没有人性。
然而,在这个时代却是没有人会因此多说什么的,不驯养培育斗犬,村镇里的男人没就要出去打工、去服兵役,村镇的整体生活水平都会下降下来,培育斗犬是狗镇最大的支柱型产业。
并且经过数代人的培养,大多数斗犬已经不适合看家护院了,它们凶悍而嗜血,就像同样是人,有些人天生好战一样,把这种狗当作宠物狗来养,反而是在压抑它们本身的天性,令它们痛苦难熬。
就像把雪橇犬哈士奇当平常的宠物狗饲养一样,人家本来就是在雪原上奔跑的工作犬,你在温带地区养它,并且还不给它宣**力的渠道,这种行为,很难称得上是爱狗。
不过那条名叫达特的斗犬,似乎又与普通的斗犬不同,似乎自幼被驯养许多年了,诞生了灵性,平常并不被人用铁链锁着,就那么端坐在胖胖的小女孩身边,由着她摆弄自己玩,满眼的宠溺……这要是在地球,这家伙怕是要异化成精了。
那些斯卡迪亚军人,赌输了狗,赔了钱,虽然骂骂咧咧的,但还是认赌服输走人了,其中一名士兵拿出手枪,砰得一枪击毙了那条被咬伤小腹的军犬,这个时代的军犬是没有自身身份信息的,死了也就死了。
“老板娘,过来收拾一下。”
在给石应虎与菲尼摆放过食物后,喧闹之居的老板娘走了过去,然后给了那句士兵一些钱,然后自己将那条军犬的尸体拖回后厨了。
“斯卡迪亚人真是没有人性啊,那条狗明明伤得不重。”
“是啊,就是,达特并没有下重口!”
“就是没有人性的,不然他们打仗怎么能那么厉害?军官不把士兵当人看,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