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汪……”
“咬啊!咬啊!咬……他母亲的!”
这个名为“喧闹之居”的酒馆,非常的名副其实,此时此刻已经是深夜了,但两人一进入酒馆,便感受到热浪、混浊的气息、以及震耳欲聋的叫喊声。
酒馆的中央,有一群醉汉以及穿着士兵服饰的人,正在看着圈中的硕犬互相撕咬,他们在斗狗。
“我们是你弟弟介绍来的,麻烦来一条牛腿、六根香肠,四张燕麦饼、两大块鹿肉,嗯,再来四碗猪杂。”石应虎并没有理会酒馆中喧闹的众人,而是带着菲尼走到柜台的近处,这样道。
“是康特介绍你们来的吗?他出去收货了,怎么会遇到两位大人,他现在怎么样了?”酒馆的老板娘,是一位四十来岁,皮肤微微犯红而布满轻微褶皱的妇人,她扫视一下面前两人携带着的武器,有些担心得这样问道。
“他……损失了自己的马,还有一些货物,但总的来说过得还不错,被我们救下了,并且也没有受什么伤。”
“人没事就好,人没有事就好。两位大人稍等,我去给你们准备食物。先来一些热酒吧,你们是遭遇海难了吧?两位大人是喜欢喝麦酒还是青杏酒?”眼前男子的皮甲上还带着许多干涸的盐渍,因此他之前的遭遇并不难猜。
“来两大杯麦酒吧,请帮我们热一热。”如果是在平常,石应虎可能很有兴趣尝一尝果味青杏酒的味道,但是现在吗,两大杯热腾腾的大麦酒,更适合自己与菲尼的状态。
老板娘手脚很麻利,很快的,两大杯热腾腾的大麦酒便被端了上来,这麦酒明显是农家人自己酿制的,非常下料,浓稠而厚实,闻起来有一股令人觉得踏实的麦香气,瞬间激起了人的食欲。
石应虎与菲尼一人一大杯,都举起酒杯咕哝咕哝得饮下了几大口,酒是粮**,尤其是热酒,更加把热力逼活于全身。
两人喝酒的时候,酒馆中央的斗犬比赛,分出了胜负,一头庞大老迈长得极丑的牛头犬,把另一头军犬的腹部给咬烂,获得了比赛最后的胜利。
“达特,达特!你真棒!真的是太棒了!”
看比赛的不仅仅是男人而已,酒馆里甚至还有妇人和小女孩,那头刚刚得胜的丑陋牛头犬直接就被送回村民之间,被一名看起来还没有狗高的胖胖小女孩一把搂在怀里,她也不顾血污,抱着那头牛头犬便亲吻,而那头在斗场上极为凶恶的巨犬,此时此刻也完全收敛了之前恐怖的气焰,伸了舌头温柔得舔舐着胖女孩,背后的尾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