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
双方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若一方多出个弱女子,另一方着实算是占便宜。
“这倒无妨,小女子若不上场还谈什么赢二王子?听闻贵国人能歌善舞,第二场我们比乐如何?小女子自然需亲自上场,二王子这边随便派人都行。”
都烈略一沉吟,道:“可这评判可不好说!”
他在别人的国家,独孤维唯占据地利人和,音乐又没个标准,着实不好评判。
“当然,得需双方心服口服。”
“最后一场,很简单,二王子既然以勇武著称,小女子便跟二王子比武定输赢。二王子若是连小女子都打不过,还有何颜面做小女子的夫君?”
都烈沉吟片刻,对方提出的三场的确公平,除了音乐不确定外,其余两场都是己方所长,而且对于女子来说并不占优势。
特别是最后一场,若自己真输给了一个小女子,的确没脸再求娶。
于是很痛快便同意了,由皇上和在场众人作见证,定于五日后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