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怕也像城门似的,又厚又重,要是也重逾千斤的话,说不定一拉之下,我这点小力气还拉它不开!
而门重必然响动大。只怕不等咱挣出屁来强行拉开,只要发出点儿吱嘎吱嘎,那些刀枪剑戟就会招呼到咱身上了!
“还是趁人不备把这些家伙悄悄干掉一些吧!”他心中忐忑不安地想,“起码要干掉最靠洞门的这两个!太碍事了!”
宰掉一个少一个。
但不知怎么的,刚一念及动手,他立时血液上涌,全身紧绷,两手也不由战栗起来。
这事怎么做?
具体弄时,别看人活着就那上下两股气,一把掐断几分钟就完事,但真想弄死你试试!弄死一个都不容易,同时弄死两个人就更难。
这倒不是缺乏勇气。自打过到这边来,他白思孟直接间接,弄死人也不是一遭两遭了。
只是除了极少几次,用的都是火器,相隔远远,目视手钩,触碰的都是些枪械弹药,没生命的东西,远远地一枪打去,或是一个炸弹扔下,就了账了。
即使后果是血肉横飞,却也不是近在眼前,干完了很可以置之度外。可眼下却是要进行贴身肉搏,这就大不相同。
人与人短兵相接,彼此的肢体势必直接碰撞。
那滋味,小时常与人打架的他非常熟悉——彼此都是愤怒、蛮野、柔韧、拼尽全力,却又都充满恐惧与焦灼。
比拼中,甚至连鼻息都会彼此交叉,喷到一起。
那种热乎乎、臭烘烘的兽性十足的气味,既可憎又可怕,一闻便令人作呕。
已经有七八年没有闻过那种气味了,现在却要重作冯妇。
而且,徒手肉搏的话,力气也不知够不够。
别看眼前要对付的只是两个干老头,突然下手,手掐绳勒,都得有一把子力气,还一定不能弄出响声。
只要让第一个乱踢一脚,喳呼一句,第二个就会一惊而起。
以一打二,然后再惊起第三个、第四个,那就万事皆休了。
那么偷刀行刺呢?刀不是就在他们身边吗?金属刺肉岂不干脆利落!
但这也难说!若是当胸一刀刺入,对方却侥幸没死,一声闷哼发出,就别指望能继续了,所以只能抹脖子。
可这值勤时候,他们都穿着甲胄,脖子下有硬壳护领,扣得严严的,怎么抹?难道先去替他们拿下头盔?那还不如用木棒敲呢,这还快些。
如此一来,刀枪剑戟一概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