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黄昏。
时瑾把姜九笙送回了公寓,她在阳台弹琴,他把粥温好了,去更衣室换了衣服。
吉他声停了,她抬头看时瑾:"你要出去?"
时瑾点头,走到她身边,把她腿上窝的那只狗扔下去:"晚饭不能陪你吃了。"
姜博美:"..."这个爸爸一定不是亲生的,是妈妈捡来的!
姜九笙把吉他放下:"是有什么事吗?"
姜博美再次跳上吊篮椅,伸出一只胖乎乎的爪子,已经够到妈妈的腿了,它把脑袋一点一点钻过去。
时瑾回她:"有个拍卖会。"顺手把姜博美丢远了。
"汪!"太不要脸了!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姜九笙想了想,不太放心:"我陪你去。"起身要去换衣服。
时瑾扶住她,让她坐回去,摇摇头:"我一个人去就好。"他解释,"我接到了消息,拍卖会上可能会有非法交易,和秦家有关,你不要去,危险。"
这些事她不懂,也插不了手:"那你呢?你会不会有危险?"
时瑾语气肯定,教她安心:"我向你保证,绝不会受伤。"
姜九笙还是担心。
她想去,只怕拖他后腿,毕竟,光拳脚功夫不行,扯上了秦家,都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她去了会让他分心,所以,再牵肠挂肚,也不能任性胡来,她只说:"千万小心。"
"好。"
时瑾刚走。
姜博美就爬到了它妈妈腿上,冲着门口:"汪!"来丢我啊!
嘚瑟如姜博美,此刻想高歌一曲: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被我打败了,大家一起上吧,我根本没在怕,哈哈哈哈哈哈!
六点半,南山别墅区。
卧室里,床上、沙发上、地上,到处都是衣服,景瑟站在全身镜前,左手一件白裙子,右手一件黑裙子,脖子上还夹着一件粉色的,她左照照右照照,还是拿不定主意,她扭头问正窝在沙发里吃葡萄的经纪人:"这件好看吗?"
"好看。"陈湘真不是敷衍她,就景瑟那张脸,穿个麻袋都好看,"你不是推了通告吗?这么晚打扮去哪?"
粉色的太少女了,队长应该不会喜欢。
景瑟把粉色的裙子扔床上了,又拿手里黑色和白色的裙子往身上比了比,回答陈湘:"去见我们家队长。"好开心啊,她笑眯了眼睛。
那偷笑的模样,像偷吃的小仓鼠,乐得蠢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