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王龙凤七年,蒙元至正二十一年,春二月,二十三日。也即辛丑年,辛卯月,乙巳日,以星象推算,正是该到吉神值日之时,诸事皆宜,不避凶忌。是为“黄道吉日”。宜:嫁娶,订盟,纳采,动土,徙迁。
邓舍的大婚之日,便定在了此日。
依照礼节,诸般该提前走到的程序,早在此日之前便都已经走过了。这礼节,是蒙元根据朱熹《家礼》中有关婚礼的内容而制定的。再往远说,这朱熹的《家礼》,其实所依照的还是自周朝以来便就形成的《士昏礼》。只不过《士昏礼》是有六礼,而经过变动之后,现在的婚礼则是有七条。
头一条,议婚。必先使媒氏往来通言,俟女氏许之,然后“纳采”。
次一条,纳采(即下定)。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于祠堂。告庙而后行,示不忘祖。乃使子弟为使者如女氏,女氏主人出见使者,遂奉书亦告于祠堂。出以复书授使者,遂礼之。使者复命,婿氏主人复以告于祠堂。或婚主人亲往纳采者听,婚家之主也可以亲自去纳采。
次次一条,纳币(即下财)。以男家为主,办酒筵,请女氏诸亲为客,女氏诸亲先入座。男家至门外,陈列币物等。令媒氏通报。女氏主人出门迎接。相揖。女氏主人先入,男家以次随币而入。举酒,请纳币;饮酒,纳币讫。女氏主人回礼,婿家饮酒毕。主人待宾如常礼,许婿氏女子各各出见。两边的亲家,包括女方的婆婆和男方的丈人,互相见个面。
此三礼行过,接下来就是亲迎。新郎官和新娘子该要出场。
亲迎的前一日,大都等地有风俗,盛行在出嫁前为姑娘沐浴。家人把女儿送入堂中澡浴,男家一应都散汤钱,凡应役者赏有差。男家复把避风盏之类,比及出门,轻者十封,及有剃面钱之类。迟明则出嫁。由男方出钱,在迎娶的前一天,请将要嫁入门的新媳妇洗澡。
益都距离大都不是很远,此风也是颇为盛行。只不过,邓舍身份不同,罗官奴也有身孕,这一条就免了。但是另外一条却是免不了的。临出门前一夜,罗李郎需要先使人张陈“其婿之室”。也就是说,先要派人去把新婚的房子给整顿一下,不外乎送些家具、办些器具之类。
男方置办房子,女方置办家私,这也是早有传统。但是,邓舍身为燕王,什么东西没有?实际上却也不需要罗李郎来“张陈”,只是恪于规矩,任由罗李郎准备了物事,略略地稍微送来了一些。
便在这日夜晚,宾客云集。
有洪继勋、赵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