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专授军功。
“臣以为,主公似可考虑。”
邓舍想了会儿,却先不置可否,没有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问道:“秦汉的军爵制度,依你们两位的意见,似乎不错。但是我却有个疑问,为何后世历朝,不见有用之者?其中是否有什么弊端?”
“秦及西汉初,皆以攻城掠地多少,取敌首级若干,杀、俘敌人官员级别之高低作为记功的标准,分等授爵。其本意,是专为奖励军功。然,景帝之后,天下渐渐承平,授爵也因此而逐渐地开始流之轻、滥,常作为布恩以及筹措朝廷收入的手段,其奖励军功的本意也因此而逐渐地失去。爵位可用钱来买,自然失去了荣耀,从而导致无人重视。
“武帝为鼓励将士与匈奴作战,再次重赏军功。推出了十一级的武功爵。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却也因为可以买卖,而且易得高爵。故此,与军功授爵的本意实则也是颇有背离。
“至东汉,则又恢复了二十等爵制。然而,东汉的爵位只限于将帅,普通的士卒,无由问津。即使获得低等的爵位,也无实惠。故此,其对军队的吸引力其实并不算大。有人评论说道:‘古者爵行之时,民赐爵则喜,夺爵则惧。故可以夺爵而法也。今爵事废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是空设文书而无用也。’
“东汉末年,除原本的列侯、关内侯外,又增设许多虚封的侯爵。然而,亦因其不食租,毫无价值,受封者不得实惠,是以将士对此也是兴趣不大。综上而论,秦汉之封爵,本意不错,只是在使用的过程中,没有能做到公道分明。因此,延续数百年后,渐泯然无闻。”
“本意不错,用之不当。”
“正是。今以臣观之,秦汉之爵本无错,主公自大可用之。唯在用的过程里,还是臣的那句话:‘需要从平’。《商君书》中有言道:‘夫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如明日月,则兵无敌矣。’
“只要赏赐封爵纯以军法而论,不掺人主好恶的私情,则对于鼓励军功,凝聚士气,必然大有好处。”
“先生适才言道,东汉末年封爵,只有空名,没有实惠。是何意也?”
“东汉末年之封爵,便如曹魏之封爵。曹操废二十等爵、武功爵,定爵位九等,计有王、公、侯诸等。此外,又创立有名号侯、关中侯等诸般侯爵。名号侯者,以国内州县之名为侯爵之号。但是,却空有其名,无有封地、食邑。看似彰显了其荣,一旦轻、滥,则必泯然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