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没有武器。
因为,他自己的身体就是最强的武器。
之前手臂被李崇明砍伤,完全是因为它没有做任何准备。
如今,认真起来,要再想砍伤他,恐怕没有之前那么容易。
当然,李崇明也知道血族的厉害,不敢有任何的大意。
他研究过血族。
不可否认,血族确实是这个世界最为强大的种族。
强大归强大。
他们也有弱点。
他们最害怕两种东西,一种阳光,另一种是银器。
像是侯爵以下的血族,触碰到阳光就会被烧焦,化为飞灰。
只有在侯爵以下,才能抵抗阳光。
不过,力量也会削减一大半。
而银器,对血族也有致命效果。
被银器划破的伤口,血族的强大自愈力,将会减弱,伤口不容易愈合。
而且,血族只要被银器刺破心脏,将会死亡,不管用什么方法都就过不了。
此时正值黑夜,爱德华的力量不会被压制,反而会有所提高。
这一点,对李崇明来说,没有感觉有什么压力。
因为他自己,也是在黑夜中,力量才有所增强。
所以,双方势均力敌。
场上,爱德华已然脱掉了身上的华贵长袍。
硬化!
这是血族的基本能力。
硬化后,血族的皮肤将会比钢铁还坚硬,能阻挡热武器,抗腐蚀。
可以说是,金钟罩和铁布衫的进化版。
“来的好!”李崇明眼中充满兴奋。
许久没有战斗的他,体内的战斗细胞,早已蠢蠢欲动。
“在我离开这个世界前,好好的战斗一次吧!”
“杀!”
李崇明屏着气,一抹红色刀芒亮起。
这一刀的速度很快,犹如闪电。
不过,这还不是他的真正实力。
第一击,当然只是试探。
“好凌厉的刀芒。”爱德华心里一下惊讶,“不过,还不足以伤到我。”
只见爱德华挺身向前,没做任何动作,就让刀芒斩在自己身上。
锵!
犹如铁器撞击之声。
刀芒在击中爱德华身上时,如同玻璃一般破散开来。
“好强的肉身!”李崇明不由大惊。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