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鸣枪。
“叭叭叭。。。。。。”数声枪响震撼着正飞奔而过的于天。但就于天而言,这种吓唬是不具有丝毫的意义的。他的目标是救下梁木兰,对于那些可以打响的枪,毫然不惧。
“开枪!”看到枪声并没有阻止于天前进的步伐,那位少校终于下令向于天的格杀令。眼看着任务就要完成,他绝对不允许有人可以破坏他的计划,阻挠他去完成任务。
为此,随着少校的这声令下,顿时数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正在速跑的于天,“叭!”枪声在次响起,只不过这次打的不是天空,而是于天。
感觉到速股气流正在向着自己的身上涌来,于天加快了奔跑的速度,那种变态的神行鬼步立马让那本来可以击打到自己身上的子弹落在他的身后。
“跟我走。”不过是数十米的距离于天一晃而到,然后一只手己经抱起了正在发呆的梁木兰。接着得手的于天飞奔而回。他要先把梁木兰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混蛋,给我瞄准了打,不要怕伤人。”那少校秘书一看于天竟然在个众目睽睽之下得手了,当即是恨的不行。这一气愤他也拔出了手枪,向着于天身上点射而去。
要说平时,这位少校秘书也是常在打靶场上混,他的枪法也是被子弹喂出来了,不敢说百发百中,但基本上十发子弹还是可以打上九十五环以上。但若是说以这样的成绩就想对于天造成威胁,那就是大错特错了。
凭借着自己那卓越而变态的身法,于天总是能在子弹到来之前躲开。有些士兵很聪明,他们打的不是于天现在的位置,而是于天的前方,他们相信自己的预计如果准确的话,那子弹射出之时,于天正好可以跑到他子弹射出的位置。
但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凡是遇到这种子弹,于天都是身形一定,定在了原地,直到让那颗子弹从他身前飞过之后,于天这才又重新的开始奔跑。
于天就是这样,总是在最危险的时间可以凭着一种感觉或是说经验躲过那些子弹。在大秦酒厂地下练武场中的高科技小房之中于天不知道练了多少次,那速度比子弹还要快的飞刀都不能在那狭小的空间之内伤到于天分毫,更何况这几把枪,这么大的活动地盘呢。
于天就是那样,时而飞速前行,时而忽然停下,一路有惊无险的把怀中的梁木兰放到了他来时所开的军车之上。
把梁木兰放好之后,于天就是一个空翻,跃到了车门另一旁,钻进了驾驶室,然后一脚油门踩下,军用吉普车飞速后退。接着于天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