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天灾?人祸?
就在云川积极准备抗狼的时候,阿布拿来了一颗干瘪的狼头,并且插在杆子上,带着一群人在膜拜。
还声称,杆子上干瘪少毛的狼头就是狼神。
云川看了看这颗狼头,狼头上少了一只耳朵,眼珠子也没有,两颗大牙被拔下来做了首饰,狼的腮帮子上还留有可疑的人类牙印。
难道说,这就是狼神?
云川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的部落里也有巫师!
这个巫师是一个老女人,以前留在陨石平原上给别人洗澡,做饭,照顾那些生病的人。
自从轩辕离开之后,陨石平原上的病号基本上没有了,没有了病号,这些女人就没有了收入来源,所以,被云川接回桃花岛,实在是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是一个传奇狼巫。
桃花岛上的女人都穿着内裤,裤子,以及裘衣,整体上来说,穿戴的很整齐,好多女人脖子上,手腕上还有一些漂亮的骨制,石制首饰。
如今,这个女人的行为就让云川没办法理解了,她竟然脱光了衣服,还在身上涂满问阿布要来的猪油,准备离开桃花岛去跟外边的野狼**流一下。
她还告诉云川,她可以与狼交流,她听得懂狼说的话,而且那些狼必须尊敬她。
云川抓着脑袋很是不明白,那些狼为什么会尊敬这个老女人,难道是因为她身上涂抹了猪油,让狼吃起来可以更加美味,且顺畅?
“带她回去,洗澡穿衣服。”
云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这个愚蠢的建议。
“族长,你让狼巫试试,说不定她真的能说服狼群离开,即便是失败了,也没关系。”
看的出来,阿布也很害怕,他不想放过任何让狼群退走的期望。
说起来,狼这种生物几乎没有太大的缺点,它们比大部分的动物都要聪明,也比大部分的野兽要合群。
它们甚至学会了在狩猎的时候分工合作,最后共享劳动果实。
它们可以长期的奔跑,耐力极强,它们的嗅觉极度的发达,十公里以外的血腥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它们能翻山越岭,可以不眠不休的追踪猎物,可以涉水,游泳,总之,就生存而言,狼占据的位置要高于绝大多数动物。
所以,阿布期望这些狼自动离开,假如用那个狼巫的死来换取狼群离开,他觉得非常划算。
狼群已经翻越了外城城墙,如今正在外城里肆虐,不过,它们的主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