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走了。
已经处理完食人者的阿布也在向精卫挥手致意,他深深地认为,族长与这个丑陋的女人在一起,应该非常的相配。
眼看着精卫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艰难的进入了洪荒,云川立刻转过头冲着夸父一群人咆哮道。
“刑天凭什么能娶她?就凭他脑袋被砍掉之后,叽霸上面全是脑袋?
那颗脑袋有什么用处?
除过装满了大便之外,还有什么?
叽霸距离嘴巴那么近,只要他够男人,够长,还娶什么女人,一双手,一张大嘴不够他用的吗?
还有那个烈山氏,除过放火烧山种田之外还会什么?
阿布,以后只要遇到这两个人,就立刻给我弄死他们,在山里遇见就在山里弄死,在水里遇见,就在水里弄死,在大便的时候遇见,就用大便淹死他们。
总之,我要弄死他们——”
面对疯狂咆哮的云川,想要探听消息的阿布愣住了,想要问云川讨要红泥炉子以及茶具的夸父愣住了,就连红宫里的仆妇们也愣住了,他们都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族长会如此的可怕,如此的疯狂。
就因为一个丑的没办法看的女人?
他们没办法理解此时的云川。
在云川眼中精卫就是他不容拒绝,不容放弃的唯一伴侣,错过这个,他想再遇见一个想要娶的女人,几乎没有任何可能。
向野人们学习,向野人的审美观靠近,娶一个或者几个腰粗的像大树,屁股圆的像圆滚滚的巨石一般的女人?
精卫于他,就像一头公的剑齿虎翻遍洪荒终于遇见了一个雌性剑齿虎一般难得,也是他唯一想要繁衍后代的对象。
或许是春天到了,这一夜,云川作了一夜的春梦,梦中的精卫在红烛下娇媚动人,红艳艳的嘴唇铺天盖地一般的笼罩下来,让他沉浸在无边的幸福中不可自拔。
就在云川沉浸在春梦中美的不可方物的时候,红宫向阳的墙角,正有一棵青草顶破上边的泥土,绿油油的在夜风中招摇。
繁衍,对于人类来说是永恒的话题。
在洪荒时代,繁衍,留存基因几乎是人类唯一的追求,他们会利用任何机会,任何时间来繁衍,继而将自己的基因留存于世。
这不是什么主观上的决定造成的特殊现象,而是生活环境逼迫他们不得不如此。
人,与兽都有这样的要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小小云川又何能例外?
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