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陆天办公室。
今天有个熟人来找他,来的是熟人,制片厂导演蔡晓光。
进到办公室,蔡晓光坐在陆天身前开口道:“陆总,我有件事想跟你碰一碰。”
“什么事,说。”陆天直了直身子。
“是这样,去年的时候,《少林寺》的片尾曲确定演唱者是我的前妻李茜。因为她主动离开振邦,便取消了她唱这首歌的资格。现在,港岛李茜的律师给制片厂通过京城文化部门下了律师函,说当时是制片厂确定李茜唱这首歌,现在剥夺李茜唱这首歌的权力,制片厂要赔偿李茜的精神损失费。陆总,你看这件事怎么处理?”蔡晓光问。
“李茜的律师为什么不投入振邦影视,却投诉制片厂呢?”陆天不解。
“陆总,当时情况是这样。很多人通过关系要唱片尾曲,振邦那边虽然决定李茜唱了,其他人不好推掉。于是,以合作方吉春制片厂决定李晶演唱的名义把这件事给定了。这首歌的版权属于振邦影视,可唱片尾曲是制片厂决定的。振邦有权不让李茜唱这首歌,可电影片尾曲要是不让李茜唱,就是制片厂违约。”蔡晓光把这件事来龙去脉说给了陆天。
陆天听后沉默片刻,开口道:“这不就是胡搅蛮缠么?振邦要是不理律师函会怎么样?”
“陆总,京城有明确指示,要重视外资,要是置之不理,很有可能会告到更高层面。”蔡晓光说。
“那制片厂的意思是什么?”陆天问。
“制片厂的意思是,反正片尾曲也没多少人注意,希望振邦这边继续让她唱片尾曲。”蔡晓光说道。
陆天听蔡晓光这么说,思量片刻,“这样吧,你把律师函给我复印一份,我给港岛那边传过去,看振邦怎么处理。”
“那好,律师函我已经带来了,复印机这种,只有商业公司有。”说完,蔡晓光将律师函拿了出来。
陆天把隔壁的张欣叫了进来,把律师函复印一份后,原件交给了蔡晓光,“蔡导演,等我的消息吧。”
“陆总,律师函只给了一个星期时间,时间有点紧啊。”蔡晓光收起律师函说。
“三天内,我会给你消息的。”陆天说话很干脆。
“好好,陆总,我等你消息。”蔡晓光道。
蔡晓光走后,陆天拿起律师函看了一遍,律师函上的内容与蔡晓光说的差不多,就是拿大帽子压人,最终目的,还是想让李茜唱片尾曲。
大概内容陆天已经知晓,便让张欣将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