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几乎是不可能抹掉了。
在他的面前,此时所谓的美女已然不复存在,不过是一佝偻着背,淌着涎水,动作迟钝,头脑愚蠢的女人罢了,甚至称不上女人,简直是个怪物!
可是这个怪物,在观众的眼里,那又是绝色美女一枚,不然的话,也不会造成观者如潮塞街填巷了。
这位美女在观者的眼里,简直是仙女般的存在,婀娜多姿,几情万种,妩媚,风流,美艳……
可是到了二傻子的眼里,一切又不一样了,简直是不堪入目的存在,此时巴不得此人离自己远一些,更远一些才好,可不敢与之有任何的来往,谁胆敢叫自己与之去睡觉,那么,谁便会遭殃了,因为自己瞬时之间可能就不活了哈。
面对此种可怕的情形,二傻子不干了,得逃去,否则的话,一旦让这个美女逮住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
这天花伯也出没于吕镇,之所以前来,不过是逛逛街,看看热闹罢了,其他之事,尚且并不会放在心上。
这些天来,他的心情相当不好,为了少女,真的可以说是想破了脑壳,操碎了心哪。
想为她物色一个好的人家,可是少秋是不行的,太穷了,嫁过去,没吃没喝的,长此下去,岂非还得攀扯自己,甚至要自己去为之送钱送物,这肯定不是个事!
况且那人还如此瘦弱,肺病在身,这要是把小花嫁给了他,往后的日子可要怎么过呢?
花伯想到这里,长长地怅叹一声,之后再啐了一口口水,把自己的女儿嫁给那样的人,那肯定是要遭人笑话来着,日子久了,可能荒村的人们都不把自己当人看了。
就算是嫁不出去,那也不可能把小花许配给那种人,这太对不起小花了哈。
花伯于是打算让自己的女儿干脆去当尼姑算了,可是一想起那种青灯古佛,晨钟暮鼓的生活,袈裟在身,见了人就“阿弥陀佛”地念诵着这话,让人知道了,也是不成。
到了此时,只好是想起二傻子了,虽然是人才不怎么样,可毕竟是有些钱,这一旦嫁过去了,将来的日子,穿金戴银说不上,可是西装革履应该不成问题吧?
届时胡吃海喝,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腰缠万贯,风风光光,体体面面,在人前也出一口气不是?
可是想到没有人爱这二傻子,这要是把自己的小花嫁过去了,没有感情,这也不是个事不是?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看到二傻子跑过来了,一见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