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这种事情,急不来,夏野让珈朵一行继续摆摊,扩大朝歌的名气,自己则偷懒,带着几个女近卫,闲逛卫城的的商业街,欣赏风土人情。
说是商业街,其实辐射着一大片地带,为了安全,也为了方便交易和管理,集中货物售卖,卫城特别开辟出来的一块区域。
不止北方各大氏族能在这里看到,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看到一些生活在南方部落的人,自由的野人完全看不到,因为在部落人眼中,野人算不上人,和牲畜一个等级,即便能看到,也是被捕奴团抓回来的奴隶。
“和野人做生意这事,大有钱途!”
鬼爷赞叹连连,大酋长这脑袋,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太厉害了。
野人手中有着一些荒域特产,但是和部落人没交集,就卖不出去,如果夏野来做这个中间商,绝对有的赚!
“为什么其他人没发现这个商机呢?”
菘果不理解。
“首先呢,部落人瞧不起野人,觉得它们智力低下,生活在穷乡僻壤的荒域,肯定是穷鬼,第二,语言不通,野人对外交流闭塞,甚至一个部落都会发展出一种语言,像我和星期五这种精通多种野人语的天才,实在太少了!”
鬼爷很自傲。
“嗯!”
菘果点头,这一点倒是很认同,野人低贱,而且语言分支太多,谁闲着没事去学习它们的语言呀,即便是大哥哥这种好学的人,都从来没想过学习野人语,而是把沟通的事情,交给了星期五。
“再者就是荒域路途遥远,危险重重了,或者有人想到了这个行业,但是却不想当开拓者!”
鬼爷耸了耸肩膀,表情嘲弄,又有些担忧:“开拓就意味着流血和牺牲,而且还不一定有回报,但是等咱们把这条商道发展起来,绝对会有人想分一杯羹的!”
“那就砍死他们!”
菘果的语气,恶狠狠,她已经把荒域当做了自家的私产,谁觊觎,谁就是死敌!
夏野听着鬼爷和菘果的谈话,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其实他想的更多,他打算把朝歌建成一座荒域古森中的明珠,成为部落人向荒域古森探索的基地。
自己开拓,费时费力费人,但是作为一个巨大的中心城市,就会很赚钱了,想想每年都有数万的部落人,从朝歌进入荒域,再带着开荒后的战利品返回,单是吃喝玩乐一条龙,各种物资贸易,就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这是夏野给朝歌的定位,一座城市想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