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挽想要抓住,却怎么也抓不住。
早上八点,她被闹钟吵醒。傅挽赖了会儿床,这才慢吞吞地起床换了一条长袖连衣裙,披了件卡其色风衣。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眼底透出淡青色的阴影,脸上冒了几颗痘痘。
傅挽去洗了脸,镜子里的人照样憔悴。
她翻遍了行李箱,总算是翻出来一瓶没过期的粉底液,调了化妆水薄涂上去,这才沾了点口红涂上。
想到等会是要去约会,傅挽勉强又翻了翻,翻出卷发棒将没有层次的软塌黑发卷蓬松了,又在连衣裙领口装饰了条小丝巾,总算是站起来不像是个厌世苍白的流浪艺术家了。
嗯,有点气色了。
像是个活人。
她换上鞋子出门,走到楼下时,谭承之果然坐在民宿院子里的小桌子上。
上面放着打包好的早餐,他对着傅挽招了招手,一边给她将早餐从保温盒里拿了出来,打开了盖子。
傅挽看了眼他,“你吃过了?”
“嗯。”对方将打开好了盖子的饭盒放在她面前,这才收回手,目光又落在桌上打开的笔记本上。
傅挽慢吞吞地吃着味道很不错的早餐,一边看了他一眼。他应该是在处理什么工作上的事情,斯文俊秀的眉毛微微皱起,目光专注,打字的手指修长且骨节分明,在这样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干净利落的美。
“你今天找我做什么?”傅挽看向他。
后者从电脑上分过神看了她一眼,“带你去见一个人。”
傅挽点了点头,继续吃饭。
等她吃好了饭,对方也处理得差不多了。谭承之合上电脑,将电脑放进电脑包,交给秘书,“等你你不用跟我一起过去。”
秘书哀怨地看了谭承之一眼。
不愧是一边谈几个亿的项目一边在电脑上追更《一胎十宝:总裁爹地很宠小娇妻》的男人。
现在看到了《一胎十宝》的作者,直接连工作都不处理了,肯定是要带着人去风花雪月。作为一个总裁,难道谭总是真的想要把内容亲身践行吗?
想到书名,秘书再次虎躯一震。
不是吧不是吧。
但是傅挽和谭承之已经走远了,两人上了车,一路朝着市中而去。傅挽昨晚没睡好,虽然看不到梦里的那个人是谁,此时还是忍不住看向谭承之。
“你记起了之前的所有记忆,但是……”傅挽顿了顿,“我之前是不会这样穿梭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