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也不大。
其实李浩宇对她也是很有兴趣的。当初他在看剧情的时候,最有感触的不是洞彻人心的谢阿奶,也不是性格泼辣的阿桂嫂。
李浩宇个人最喜欢大麦这个小姑娘。
或许是因为在某个瞬间李浩宇从大麦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因为李浩宇自己也曾无数个在深夜里写文桉写到挠头。
这和大麦这个码字码到崩溃的码字机器,有异曲同工之妙。
大麦是一名非常社恐的网文作者:写不出稿,就开始玩桌面上的小东西,清洁电脑屏幕的灰尘、修修自己的手指甲……
社恐的她仿佛带着刺猬的壳,敏感而善良,小心翼翼。
她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想法,不知道怎样做才是合乎时宜。既害怕刺伤了对方也害怕对方的评价伤害了自己,那还不如自己在自己的小窝里安全而舒适。
所以李浩宇有一次其实看到大麦的背影了。
他刚说了一句你好,大麦直接抱头鼠窜地逃走了。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这甚至让李浩宇怀疑自己是不是长了一张罪犯的脸。
所以李浩宇这次打算要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那就是守株待兔。
毕竟就算大麦可以整天宅在家里,但房间里可没有厨房,她总得出来吃饭上厕所。所以只要守在厨房等着大麦,她迟早会出来的。
恰好现在也是饭点了。
李浩宇估计她也应该快出门了。
他应该不会等太长时间。
于是李浩宇静静地站在厨房的死角,默默等待着大麦自投罗网。
正如李浩宇预想的那样。
没过多长时间,就有个戴着帽衫的女生来到了厨房。李浩宇虽然看不到正脸,但他觉得她应该就是大麦了。
不过要是李浩宇按常规方式打招呼的话。
大麦肯定会随便点点头,然后一言不发地逃跑。
所以李浩宇声音故意很大声,“你是谁,该不是小偷吧?你在那边干什么,不然我可要报警了。”
果然,那个女生听到李浩宇这么说。
她整个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大麦就像个受惊的小兔子。
她颤颤巍巍地说道,“不是……不要报警,我也是这里住客,你,你好……我叫周,周晴天,他们都叫我大麦,你,你叫我大麦就行。”
大麦还主动地拉下帽衫露出了自己的脸。
她试图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