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可以多挣几份钱;但我还是坚持之前在ks做“多网合一,共建共享”的理念和原则,向客户只推“铁塔”一家,如果我自相矛盾地同时为多家签重复建设的合作,可能谈站的佣金短期看上去是多了,可是从长远的商誉来讲,得不偿失。
并且,作为第三方,代表运营商去洽谈,这本是运营商交给各个施工厂家第三方的责任之一,但是,在客户眼中,他们认的是运营商,这个本质不得不让他们一再对非准运营商内部人的身份发生质疑,需要我不断提供“授权书”。
于是,我向张松山索取了两份,前两个站点,分别是学校和军队,都需要很正式的授权文件才可以,而不是我一张非运营商的名片可以说得过去的。
身份这件事,永远是一件“定性”的本质问题,必须说清楚,是一切谈的前提。
运营商在竞争,承接了运营商的基建工程的众多厂家、施工单位、第三方,也是一片时而竞争,时而合作的“乱象”;再加上运营商正在进行所有制的混改,各家的政策,必然有着不同的特点,这些来自内部的变化,被一片揉杂后,反映到市场末端、客户眼里的时候,就是一片“看不懂”的样子了。
“前几天电信的人刚过来谈过,你现在又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面对客户的疑问,我到底是认真说服,还是摆出“非甲即乙”的决战架势?虽然最后的选择权都在客户手上,但是如果我能说得清楚,那么也不算是一个只会“说对手坏话”的劣质谈判手。
更何况,严格意义上讲,我是第三方,与运营商只有合作的关系,并不存在视其中的任何一家为“敌人”的视角。
至少,我不想让客户眼中的我,只是一个会在背后“诋毁”竞争者的失败者。
到底如何是对客户才是最好的选择,这点必须说清楚:“三家运营商当然都可以单建,只不过,那样的话,你们要被打扰三次,房屋构造受到三次重复建设的重建影响;而如果由铁塔一家建设,在分光汇聚点的时候,引入三家的光纤入口,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资源,提高效率,最低程度地影响你们的建筑安全质量;而非铁塔公司来建的话,可能会出现‘排他’性的建设,使其他两家运营商不能进入,而最终受到影响的是在这里使用移动网络的最终用户的利益,不至于被垄断影响到最终的用户体验。”
这些“核心说辞”只有在最后一关,见到真正对的人的时候才能亮出来;而在此之前,必须见一堆诸如“门卫”、“邻居部门”、“副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