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钱,在广州,我是根本不能指望的了;可在wlq,只要拉下脸皮来,还是比较轻松地达成了。
正在我筹钱满志、专心致志地收发着短信的时候,老妈又爆了一个冷门:“钱丢了,谁是凶手?”
我和老爸,都以成年人的诚实向老妈坦白:“绝不是我干的!”
然后,疑点就被集中到了第三代中最“鬼马”的一个小东西身上:胖胖。
明天是他的生日,他有说过,想请小“女朋友”一起去游泳。可能是这笔经费没着落,他就动了这个小心眼,问题是这已经是一个“性质”的问题了:“打小偷针,长大了偷什么”来着?总而言之,面对这个小东西在童年里,对“对错”的意识还很薄弱的时候,我们当然只有往正确里引导了,可是打是没用的,他老爸已经为上次偷的600元的举动痛扁过他一次了,事实证明,硬来不行!现在,是我来教育他的时候了。
大姐的电话也证实了这一点,他有问过要钱,大姐没给。
怎么教育呢?忽然我想起了象他这么大的时候,我也从两个同学家里,分别偷过一本小画书,和偷吃过一个苹果,虽然后来一个是主动悔过,一边还书一边写道歉信;另一个是被人揭发并流传后,以“打死我也不承认”的态度抵抗,但我清楚记得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里,在那个小学生的年纪,对于喜欢的东西想拥有,却无法拥有时的那种小心思,和正统教育下的“好孩子”做阴暗事时的那种小心灵的颤抖。
我想,胖胖一定和当年的我一样,又怕又做了。
所以,我要给他一个机会,用自己的亲身故事换来他的懂事,创造条件,在父母的配合下,让他得以“偷偷”地还回去,“神不知,鬼不觉”,然后,再正而八经地教育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人生大道理。我相信他比当年的我更加聪明,本质是好的,只是这事如果从道德和法律的两条线上,都让他不能自己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的话,那他可就真的很难教育好了。
本质上讲,他是个好娃娃,我知道。我们家人没有坏孩子,是可以教育得过来的。
按照和大姐的约定,胖胖打来电话问我:“小姨,找我啥事?”
我就故意压低音量:“胖胖,明天你生日,你不是要我带你和你的小女朋友去游泳吗?”
“她不去了!我请几个朋友吃饭。”
“几个啊?”
“2点,4个人,就在嘉乐园的麦当当。”
“那来不来得及啊,游泳时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