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就是反卷。
再想想以前易大师说过无序扩张的话,立刻就让人感觉到了双方格局的巨大差距。
是,现在阿狸系是还在向着里面投钱,花费也很多,但明显能够看出他们的功利性。
相反世界公司虽然各方面都开始了营收,但却是选择大家都有果果吃,吃多吃少的区别罢了。
这……
真没啥可比性!
而且这件事还没结束,之前那些带节奏的公众号、自媒体,此时全都收到了刘小可的律师函。
对,刘小可女士就是这么一位较真的人,一个都没放过。
不是删除就行的,必须要公开置顶道歉且不能删除!
为什么自媒体经常就敢捕风捉影的时候就带节奏?因为代价太轻了,通常来说删掉就是了,受害方也没精力去和他们打官司,损失太大。
越是这样,就越是肆无忌惮,什么都敢乱说。
反正只要能带来流量让我变现就行了!
至于会带乱节奏,带起戾气,那关我什么事?他们想看这种啊!
只可惜,他们遇到的是刘小可,只是删帖?不行!
必须道歉而且一个都不能少!
不然,诉讼程序就诉讼程序了,不接受赔偿,不会谅解!
开始接到了律师函的那些自媒体都还是一脸讥讽,因为律师函他们接多了!
通常目的也就是施压让他们删除而已,早就习惯了。
律师函本身就是一张白纸,没有任何效力!
不过随着他们没有按照要求的在规定时间里贴出道歉置顶,下一刻被起诉的通知也已经送达,而且如果没有相关资质的话,能够构成立桉标准的也一个不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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