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钗把自己的计划反反复复地琢磨了几遍,最后还是决定,按照原来的计划,促成黛玉和贾珉。
昨天,她已经把那首《子夜歌》给了黛玉,只是没说是谁写的,借口自己帮着打听一下,再来告诉黛玉。
黛玉虽然聪明,却是个没心机的,自然对宝钗的话深信不疑,埋头去琢磨《子夜歌》了。
别人有时候说句话都能琢磨半天,现在见到了如此佳作,自然是钻入牛角尖里去了。
府里的姑娘们,其实还是都愿意到宝玉这里来的。因为他这里最为热闹,也最为随便。
宝玉对姑娘们,自然都是极好的。即使对丫鬟和小厮们,也是基本上没什么架子。小厮可以到他身上抢东西,丫鬟们甚至可以跟他甩脸子。
用贾府公司的话来说,宝玉就是个还没接班儿的富二代。虽然是内定的接班人,但是,有职无权。
对于丫鬟、小厮这样的底层员工,比较同情体贴,坦诚相见,打成一片,即使当面批评他也没事儿。交际手段挺高,具有一定的情商,属于下属眼中的朋友。
但是,宝玉的缺点也很明显。做事没原则,遇事和稀泥,没有责任感,能惹事儿,不能处理事儿。
所以,对于员工们来讲,跟着宝玉虽然快乐,但是,却没有前途。
宝玉这里很热闹,除了人多,还是因为平儿来了。
平儿在府里的人缘是极好的,这一点,是她的主子王熙凤万万不及的。
这些天以来,野渡居时常占据了府里的话题中心,所以,人们就想从她这里,多打听一点儿消息。
倒不一定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是好奇而已。
“平儿姐姐,听说珉四爷给你们分红了,真有这等稀奇事儿嘛?”
说话的是晴雯。
“倒是分了,只是当初他是这么说的,也没当回事儿,谁知他还就做了。到今儿个,我还不敢相信呢。”
“你问问珉四爷,他那里还要不要人,若是要人,我也去。”
晴雯在宝玉这里,还是比较受宠的,说话也就没有遮拦。
“不用问,四爷不会是已经要你了吗,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去了。”
说话的是侍书,探春的丫鬟,跟晴雯平级,都是领班儿的。
“哼,他想要就要,我又不是个物件,谁稀罕到他那里去呢?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
晴雯就这个情商,说翻脸就翻脸。
她这话,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