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慕人生中第一次穿超过七厘米的高跟鞋, 就是在林洛桑的婚礼上。
她从小就不爱玩所谓女孩子喜欢的东西, 唯一看起来像女孩子的, 就是留了几年的一头及腰长发。母亲说这样会让她看起来温婉柔和些,总是极有耐心地为她打理,可惜她遗传父亲,做事儿风风火火, 总觉得头发是累赘。
初中时无数男生为了引起她的注意而欺负她, 最常做的就是偷偷剪掉她的头发。
她烦得不行, 忙于中考没空跟他们闹腾, 随便挑了个时间把头发全部剪短, 顺便卖了一千块钱。
那是她人生的第一桶金, 且此后再也没有烂桃花出现, 那一剪子下去,就连好桃花都变得十分稀有。
后来齐耳短发的习惯就延续到了高中和大学,再到入圈。
和长发比起来,短发方便了不止一星半点,她便再也没有蓄起过长发, 定期把超过耳朵的碎发给清理干净。
自此特立独行的风格愈发明显, 人家形容她是短发、chocker、马丁靴走天下, 每次听到这种说法她都会笑, 感觉总结得还挺正确。
答应做林洛桑的伴娘是情义之举, 当时只觉得好朋友的婚礼邀请了她,那她应允下来也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
几小时后才反应过来,这差事需要穿裙子还得穿高跟, 尽管形势忽而变得严峻,但承诺已经许下——没办法,只能受着。
好在林洛桑也为她考虑了,在把住婚礼整体风格的情况下,伴娘服专门给她设计了裤裙款,而且说给她选的高跟鞋也是几双里面最矮的。
她对林洛桑很放心,因此抵达小岛之后就聊天和商量婚礼的事去了,回去之后又太困,便直接睡下,没有检查礼服和鞋。
第二天闹钟失灵睡过了头,林洛桑紧急给她打了二十多个电话:“你怎么还没来啊?我们等着你藏婚鞋呢,马上要开始了。”
她一个激灵,赶紧打开箱子换衣服,在那一刻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策——
她不知道,原来对于林洛桑盛千夜这种流量女艺人来说,八厘米的高跟鞋,居然算矮的。
裙子她勉强还可以穿一穿,只是会不太适应。
但细鞋跟超过五厘米,她基本就等于不会走路了。
可催促来得急,她不想影响到林洛桑的婚礼,只能硬着头皮穿好,刚走到门口试了两步,还没来得及思考要不要先换上自己的鞋时——
走廊的风砰地一声,将门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