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我小时候好像也对你说过类似的话啊……”
……
……
十三年前,纽约外的某处村庄,金色的田野里。
十岁不到的约翰和沙维尔玩了一整下午,疲惫地躺在金色的海洋中。
“约翰,明天还来找你。”
“嗯,好的沙维尔,你想什么时候来都行。”
“我们明天去那片小树林里面吧,听说在深处有座小木屋,可以去那里探险。”
“胆子很大嘛你,说不定那里有鬼哦~”
“我才不怕。”年仅九岁的沙维尔认真说道:
“我什么都不怕。”
十岁的约翰因为“家族遗传病”不仅已经有比同年龄的孩子更高大的身材,智商和情商也超过玩伴,他很给面子的赞叹一声,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我们走,沙维尔,先去我家,有好吃的给你。”
“嗯嗯。”
两个孩童相伴走去。
根据劳伦特家族的传统,家族的幼子会送到乡下度过童年,也许是家族病的原因,他们特别迷信小时侯在乡下的愉快成长能带来更健康的身心。
约翰前年从曼哈顿的家中搬到这里,和沙维尔成为了很要好的玩伴,不过大少爷毕竟是大少爷,劳伦特的乡下房子也很大,女佣仆人很多,甚至还有个传奇人物在这里修养身体
——阿尔弗雷德·劳伦特,约翰的爷爷,一手将当时还很弱小的劳伦特集团发展成高新科技公司的商业大鳄,更重要的是,他是劳伦特家族有史以来的最年长者。
那一年,阿尔弗雷德54岁,是所有劳伦特族人不敢奢望的高寿。
不过,奇怪的遗传病终究是劳伦特家族的梦魇,即使是阿尔弗雷德也难逃厄运,在他人生中最后的一段时光里,只能在这乡下的大宅中疗养,不能随意走动。
很快,约翰和沙维尔来到大宅子,走到餐厅。
——面积约一百平方米的餐厅,比沙维尔家的院子都大。
“我请你吃好吃的,沙维尔。”约翰笑嘻嘻地拉着小伙伴的手坐在椅子上,按动了桌子上纯金的铃铛。
不过二十分钟,就有一排排的女仆出来,她们大都二十八、九岁,长相姣好,每人手里都有被盖子笼住的餐盘。
菜被放到桌子上,女仆们依次退开,沙维尔迫不及待地掀开盖子,瞬间口水就不挣气地从嘴角里流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