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那双拳套时,她不由露出开心的神色,翻着双手,观看了起来,完全将方寸这条救命恩龙给忘到一边去了。
方寸对此无言以对,这女孩的神经是有多大条?
不过无言之余,他也微微松了口气,至少这女孩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见到他就想扁死他,这是一个不错的信号。
于是他收起了这个动作,抬起爪,在地上写着,“女娃娃,你会识字吗?”
想了想,他又改成了,“女娃,识字否?”
方寸终于明白,为何古人记录事件时总喜欢用文言文了,这可以少写多少笔啊!不仅省事,省墨,还省纸张。
也难怪那些读书人没事就喜欢每日‘三省’吾身。
写完之后,他上前伸爪,捅了捅女孩的腿,指着那些字。
女孩愕然,重首看着它,然后才看向那些字。
“咦?你这小虫虫还懂识文断字?”她讶然了,“难道你是一只虫精?一定是了!否则怎可能有这般智慧?陆夫子没有骗我,果然天下万物皆有灵,皆可成精怪,真是太奇妙了!”
“我是龙!”他又写道。
小女孩愣了下,嘀咕起来,“明明是一条虫,还硬要装龙!”
被一个小女孩鄙视,方寸好气,但想到自己还要利用这个小女孩为自己脱困,他选择忍了,不和这不懂事的小女娃一般见识!
而且,她会识字,这才难得啊!
原本看她穿得这么寒酸,还担心她不识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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