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第二天,全军休整,在尽去身体的疲劳后,当天下午。精神饱满的士兵分别在雷蒙,鲁兹和布莱斯的带领下,离开巨人之印,向着各自攻取的目标而去。
由于雷蒙要攻击的塔尔斯城防守最强,因此他带上了芭丝特,哈洛特,希尔尼斯以及洛娜等人,以及大部分的斥候部队。
而为了保证攻击的突然性,所有的骑兵都给了鲁兹和布莱斯。反正他们要攻击的城镇也没什么防御设置。至于雷蒙,由于要攻城,反而带的是纯步兵。
而在队伍里,赫然还有索菲亚随行。
塔尔斯离巨人之印最远,经过大半天的行军。部队终于在午夜时分抵达城外。
埋伏在城外的树林中,雷蒙向不远处的塔尔斯城望去。
塔尔斯虽然号称东部边境最大的城市,但城市的防御却很有限,城墙看起来挺高,但修建得非常单薄。这座城市也许经贸发达,但绝非那种易守难攻的坚城,比之拉维特联邦的罗迪亚城可说远远不如。
此次雷蒙所带的6000部队,有三分之一是原禁卫军精锐。剩下的虽然都是招募不久的新兵,但训练有素,加上全装备了来自洛维尔商会的精良铠甲,战斗力同样不俗。要攻下这座只有区区3000人驻守的城市,绝非难事。
不过,这批部队可说是海丁顿全部的家底,来之不易,雷蒙可舍不得拿去硬拼,他要的是以最小代价拿下此城。
在深夜的天空下,塔尔斯城一片沉寂,城墙上黑漆漆的看不清东西,只插着几支火把,在夜风吹拂下发出忽明忽暗的光芒。
这样的守备非常松懈,足见敌人根本想不到会遭到袭击。
观察片刻,雷蒙对芭丝特道:“去吧。”
猫女点点头,带着斥候部队向塔尔斯城潜去。这些部下是她亲手训练出来的,虽然比不上猫人斥候那么厉害,但身手已相当不凡。
就见一群人幽灵般无声无息的来到塔尔斯的城墙下,随后一个白色的影子贴着城墙迅快的向上爬去,来到顶点一翻身,已上了墙头。
这时若在近处观看,就能看到芭丝特猫着腰,无声无息的沿着墙头的箭垛飞掠而过。一名正在巡逻的敌军士兵毫无任何知觉,突然被一只手捂住嘴巴,跟着一把弯刀从颈后伸来,沿着喉咙一划,那敌兵顷刻毙命,然后尸体被缓缓放倒,而离他十余米开外的同伴竟没有丝毫察觉。
随后芭丝特又潜至另一名敌兵身后,一刀划破他的喉咙,就这么如法炮制,很快城墙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