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一样闲不住。铁枪头,四十五公分长,菱形扁头,尖头和两面都细细打磨成锋利刃口,不敢说吹毛断发,但捅进去扎进骨头后都可以轻松拔出来,绝对酣畅,这扎枪到了老猎人的手里就能把快准狠发挥到极致,一般来说弓箭不顶用后就得靠这扎枪防身,毕竟张家寨像富贵这种敢跟大畜生近身肉搏的猛人只有一个。陈二狗现在要做的是把两米半的硬木柄安插到枪头根部地锥形枪裤中,张三千也帮不上大忙,只能凑热闹把脚底下一些钢丝拢到一起,问道:“三叔,老家那两根枪都有花纹,多漂亮,这枪不刻点?反正你手巧,来点四相八卦什么的。”
“没那功夫。”
陈二狗笑道,在住宿楼过道斜竖起扎枪,审视了一下,道:“这枪是用来练手的,反正这里树多,不怕扎死几棵。”
“三叔,啥时候你才能带我回张家寨?”张三千耷拉着脑袋小声问道。
“回去作甚?”陈二狗问道。
“我想看你和富贵叔拿扎枪在大雪地里刺野猪,堵黑瞎子,最好是把那头东北虎捅死。”张三千抬起头,一脸向往,和稚嫩的感伤,毕竟张家寨再穷再苦,对这个孩子来说也是个家。
陈二狗用力摸了摸张三千的脑袋,轻声道:“出来的时候三叔让人看不起,回去的时候不能还那样,你说是不是?”
张三千沉默片刻,终于点了点头。
陈二狗蹲地上,嘴里咬着一小截钢丝,捣鼓着这种很独特的短矛,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三千,等你个头再高点,肩膀再宽点,知道要个女人了,就会明白这话的意思。”
张三千紧抿起嘴,缄默不语。
“孽畜,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过道尽头,出现了一个常理来说绝对没可能站在那里地娘们,戴着鸭舌帽,拿着照相机,笑语嫣然,望着陈二狗一辈子都没法子让人视作伟岸地背影,大声调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