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还是你心眼儿多啊!”冷锋大笑着冲肯特胸口锤了一下。
“咳咳!”肯特虽然比刚开始强壮不少,但依旧无法承受冷锋这一拳,差点儿背过气去,埋怨道:“我说小舅,你轻点!”
“哦,忘了你还是个弱鸡啊,哈哈哈!”冷锋又是扇了一下肯特的头顶,大笑道。
“算了!”肯特白了一眼冷锋,说道:“只要让那群海军陆战队体验到咱们装备的牛皮之处,我就不信了,他们还想再在军队里呆着。”
士兵最喜欢什么东西?当然是武器和装备。
从古至今,精锐士兵的代表就是,最锋利的武器再加上最坚硬的盔甲。
如同华夏古代的魏武卒和陷阵营,为什么是精锐中的精锐?
首先是士兵们都是千挑万选,各个力大无穷,并且有着丰厚的作战经验,这是‘利刃’。
而能让他们变成真正精锐的是,因为他们在那个年代身穿铁甲,要知道那时候的士兵几乎连皮甲都不能配齐,更别说铁甲了,这是‘坚盾’。
当‘利刃’与‘坚盾’集合,那么魏武卒和陷阵营几乎是遇神杀神,佛挡杀佛。
这就是为什么,士兵最想追求的就是武器和装备,能杀人,还能保护自己的性命才是最主要的。
肯特相信,只要那群海军陆战队体验过单兵装备的便利,肯定不会再想穿以前那些老掉牙的装备了。
正在肯特和冷锋闲聊之际,地勤人员也把三十套单兵装备放在鹈鹕号上,一名领头的走到肯特身前,敬礼道:“团长!所有单兵装备都已放好!”
“嗯!”肯特也是回敬道:“幸苦你们了!”
“喂,等等!”
正当肯特要和冷锋返回鹈鹕号,准备前往下方的军事基地时,哈尔西博士却手提着一个又长又窄的装备箱,慢跑到鹈鹕号旁。
听见哈尔西博士的呼喊,肯特转身问道:“怎么了博士?”
只见哈尔西博士走到肯特身前,将装备箱放到地上并打开,取出一个刀柄为银白色,刀身为玄黑色,类似于唐横刀的刀递给肯特,说道:
“这是为诺娃专门打造的灵能刀,可以承受她的灵能,专门释放灵能攻击。”
【检测到诺娃西尔斯专属武器,灵能刀,特技为可释放剑气,缓冲时间为五秒。】
当肯特结果灵能刀后,系统也在耳边适时的提醒着他。
听到哈尔西博士以及系统的解释,肯特内心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