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难得的很温暖。
在这个深秋的上午,整座废弃了六十年的荒废小城竟是不再给人一种阴冷恐怖荒芜的感觉,这里的花草树木呈现出一种夺目的鲜艳,好像要直击人的心灵,让人恨不得长出三只脑袋六个眼睛也要把这一切深深的烙印住。
总之,这里在此刻就是一个美丽的,满屏都是溢出饱满色彩的国度。
秦戈站在小城的十字街头,有那么一刹那间的恍惚,哪怕他的文化程度不高,也不会堆砌华丽的辞藻,可在此刻他是真的赏心悦目,以至于,他都没什么兴趣去搜索那把神秘的木刀了。
天空真的很蓝,阳光真的很暖,色彩也真的很鲜艳,鲜艳到了秦戈觉得他过去17年的人生记忆里就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鲜艳,好像一切都是灰蒙蒙的,臭烘烘的。
这很不可思议。
秦戈发誓他不是书里面讲的骚人。
“所以这又是一个奇怪的事情,这应该不是我的感官出了问题,而是这座小城出了问题。”
秦戈自言自语道,在小城外面的时候,也是蓝天白云,绿草如茵,黄色和红色的树林也是一丛接一丛的,但绝对没有这种令人心旷神怡的超爽感觉。
其他人是什么样的感官,他不知道,但他因为之前受了很严重的,差点死掉的伤,虽然被吴立用珍贵的药剂给救回来,也差不多痊愈的样子,可是,若说和秦戈巅峰状态时相比,那至少要差个三五个级别。
但现在,仅仅是在这个小城的十字街头站了不到十分钟,秦戈觉得他精力充沛得都可以打死一头牛。
这种情况下他若还觉得只是寻常的事情,那他就太傻了。
何况秦戈在感官敏锐方面一向很出色,母亲就不止一次说过,他会是一个很好的近战战士,尽管秦戈最喜欢最向往的是成为魔法师。
“这里,其实是整座县城的中心,两条南北交会的街道形成了一个十字中轴线,沿着这个十字中轴线向四周延伸的区域,在六十年前应该是整个县城最繁华的地带,不过那把木刀多半不会出现在这里,我就在这里等待吧。”
秦戈跳上一个坍塌了一半的交警亭,一棵山梨树生长在附近,枝叶很茂盛,但结的山梨却没有几个。
摘下来一个吃了一口,酸甜,汁水很多,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清香,很好吃,这很难得,要知道一般的山梨就算有酸甜的味道,但也同样很涩,渣滓也多,尝鲜没问题,但吃起来就是一场灾难。
所以秦戈也不客气,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