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运气不错,居然能找个地方偷空上个网,赶紧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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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白喝了一顿酒,顺带吃了一顿西域豆腐,揍了一个京师大侠,然后揣着升值一倍的荷包,哼着小曲出了西域酒坊,李维挎了一手的东西,捧着受伤的手腕子,却乐得眉开眼笑,因为休莫霸掌柜的也送了他一点小钱,够他去买点东西去勾搭府里的侍女、丫头。
“公子,我们去粉市吧。”李维颠着小步,讨好的说道:“你不是说要替老夫人买点上好的胭脂的吗?”
“你这样还能拿东西吗?”卫风回过头来,看着李维笑了笑。李维的右手腕受了伤,休莫霸送的瓜片酒和果子全挎在左臂上,摇摇晃晃的也够累了。李维苦笑了一声,随即又得意的说道:“没事,再多点我都吃得消。”
卫风从他手上拿过那只装了五斤酒的酒坛,轻松得象是拿得一只果子,他看着李维摇了摇头:“你又受伤了,明天出来得把田默带着了,要不然我还得侍候你。”
他拿走了最重的酒坛,李维顿时如释重负,咧着嘴直乐:“那个闷子出来也没用,他除了替公子整理整理笔墨,代做一点功课之外,也干不了什么活。”
田默是卫风的书僮,性格有些内向,不怎么喜欢说话,只喜欢看书,卫风的书房里书很多,他看得倒比卫风还多,特别是卫风不喜欢看的儒家经典,他看得津津有味,所以卫风有些不愿做的功课就由他代劳了。他居然给自己取了一个字,叫无言,李维总是拿这件事笑话他,一个书僮,起什么字啊,以为读了两天书就成才子了?
卫风虽然不象李维那样看不惯田默,倒也没有太反感,在他看来,自己的老爹卫青还是个骑奴呢,不是照样有字,后来还成了大将军?英雄不怕出身低,只要自己有本事,将来总有出头人地的时候。田默虽然好读书,却不是个书呆子,他的身手还是不错的,只是不象自己和李维这样好生事罢了。将来有机会,还是让他出去做个小吏,不能耽误了他的前途。现在陛下舅舅喜欢儒生,读儒家经典的人机会更多,说不定田默将来能混个一官半职的。
主仆两人说笑着,晃晃悠悠的去了粉市。粉市就在酒市南面,说是粉市,其实卖的东西不仅仅是脂粉,与女人有关的一切东西,这里都有卖的,当然这里的女人也特别多。大汉朝的风气很开放,女人出门很正常,粉市更是女人最多的地方,所以这里也是李维这样的登徒子最喜欢去的地方。远远的,一闻到那里的脂粉香,李维就兴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