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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四章 锄奸(3 / 4)

在一次追剿小股土匪的时候就用上了圈养的爱犬,并且成功的寻到了踪迹。

梁纲入郧阳,他家组建的那支乡勇就被调来郧南。身为地主他当然敌视梁纲,而且又为了能博得官府的青睐,就把自己养的狗献了来。

先是由郧西营,再后到了文图那里,最后传进了梁朝桂的耳朵中。作为一方大员梁朝桂自然不能听风就是雨,当即就先实验了一下。

事实证明狗真的是有些作用,但是单用这一点来追踪却是不行的,两军打转悠时间隔多是达到了几十里地,最短也要超过十里远,只靠狗的鼻子闻显然是不可能追得上的。

不过这事情难不倒人,只要前面(队伍里)始终留下气味不就行了?

梁朝桂随即让人配置了一种气味悠长香料,以此作为参照物引狗追踪,再次实验一举成功。只要一甚至是在某个地方擦一下,就足以狗继续最终下去。随后的两个多月时间(冬季),更多的狗被集中到了军中训练。可是想出这一法子的梁朝桂还没来得及用上,自己就先倒下了,一切成果都便宜了成德。

西天大乘教只查出了这些,但是对于梁纲来说有这些就已经足够了。他已经知道了第三大队的那个内jiān是如何留下记号的了。

“搜,上上下下搜个底朝天,谁身上有香料谁就是内南向阳看了信后,听了梁纲之前的猜测后,立刻跳了起来。

“那就搜吧!”向詹世爵摆了下手,梁纲脸上微微带着笑。他知道南向阳的‘主动求搜’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不过他自己的‘坦诚’不也同样也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么?

当天内jiān被除!

ps:中古古代有军犬北宋就有。司马光的《资政通鉴》中就有记载。

狗的嗅觉极为灵敏,对酸性物质的嗅觉灵敏度要高出人类几万倍,能嗅出米远的人气味(还有说是一公里左右),能在一大堆石头中辨别出一块仅在人手中握过2秒钟的石头。根据犬嗅觉灵敏的特点,现在多训练犬用嗅觉优势来辑毒破案,千里追踪疑犯,或茫茫林海狩猎野兽。

边防部队的警犬,能够追踪犯人走过几小时以后的足迹,把他们从隐藏的地方搜寻出来,另外警犬又能很快速地鉴别出一个箱子内是否藏有毒品,在两杯清水里,将其中一杯加上一两粒盐,人类用嗅觉无论如何也分辩不到,但狗可轻而易举地正确指出来。

狗还对汗液中的脂肪酸十分敏感,只要每个脚印上留下2个脂肪酸分子,狗就足以嗅出人的踪迹。

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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