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
人与人之间的悲欢确实并不相通。
斯台普斯中心。
虽然在主场空调的辛勤工作之下,整座场馆内的温度只能用“巴适”一词来形容。
但是球场上.......
此时此刻,詹姆斯的心却是冰冰的。
进不去!
就今晚湖人介密不透风的禁区,怎么想都不可能进得去好吧?
首节比赛,外有马里昂老想着篡改自己脑海中的进攻程序,内有小加与苏枫组成的铁血长城,无论詹姆斯怎么凿,他这辆人肉坦克的履带都没法向前一步。
诶!
等等!
尽管当奥尼尔在场上时,小詹詹的突破空间确实会被这只胖头鱼给挤压.......
但是这支骑士不是还有人称“克利夫兰小狼王”的克里斯-波什吗?
因此,就算科沃尔被黑曼巴给咬了一口,中了传说中的“铁毒”.......
詹姆斯不是还可以选择在突进去之后把球分给波什吗?
呃.......
所以。
这里就必须要再次强调一下,苏枫为什么是世人“公认”的NBA历史第一大前锋了。
因为遇夹击就传球这件事说起来简单.......
可是实际做起来.......
那就如某人被催更新,抓秃了脑袋也写不出半个字一样: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不能!
人在生活中为什么需要转头?
因为人如果不转头,那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便是他的视野范围。
然而,由于这样的视野范围存在盲区。
所以人就必须通过转头来获取更广阔的视野。
篮球比赛,局势瞬息万变。
因此,越是顶级的较量,往往留给攻防双方的思考时间也就越少。
而作为当今联盟里的被夹击专业户.......
试问又有谁敢说自己比苏枫更懂包夹呢?
球场上,当苏枫总能在最合适的时间,以及最正确的地点出现.......
请问.......
你让小詹詹如何做到把球跨越苏枫的防区传到波什的手上?
击地穿胯下?
詹姆斯试过了。
给苏枫送了一次抢断。
高吊穿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