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工厂,只是他没打算去,这时代的工厂,是名符其实的血汗工厂。绝不能进。
没办法,他只能去搬砖——不对,是去码头扛麻袋。
每天累得半死不说,工钱还差点被工头给克扣了,要不是有个工友仗义执言,这几天工都白打了。
这万恶的旧社会。
陈牧从怀里拿出一个崭新的厚厚的本子,这里的纸笔都贼贵,这本一百来页的稿纸,花了他一天的工钱。
他伸手到口袋里,不出意外地,摸出了一支黑色的钢笔。
陈牧凝视着手上的钢笔,它看起来很普通,材质一看就是便宜货。
这是他在小买部,花十块钱买的。穿越过来后,他发现这支钢笔也跟着他一起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就在他的口袋里。
跟着他一起穿越过来的,肯定不简单。
陈牧一松手,钢笔掉到桌面上,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他再次将手伸进口袋,取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支钢笔,正是刚刚消失的那支。
这正是这支钢笔的神异之处,只要离开他的手,就会消失不见,回到他的口袋里。
嗯,一支永远不会丢的钢笔。
至于还有没有其它的玄妙,暂时还不清楚。主要是这里的纸张太贵了,他想找点纸来写东西都找不到。
陈牧摘下笔帽,在第一页写上倚天屠龙记五个字。
“金老先生,对不住了,穿越到异界,一穷二白,没有什么赚钱的手段,只能借用你的作品来养家,有怪莫怪。”
他以前是全职写手,大学毕业后就没出去工作,写了几年小说,也没有别的谋生技能了。更惨的是,他大学学的是商务英语,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用武之地。
写小说,他擅长都市和玄幻,都市就不说了,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无异于科幻。玄幻肯定也不吃香。
还得是传统武侠,金老先生的小说最合适。他本人也最熟悉。
记得刚开始写小说那会,成绩惨不忍睹。于是他痛定思痛,从最基础的学起,就模仿金庸的作品来练习。
他的方法是,先将一段情节看一遍,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来写这段情节,再跟原文对比,看一下差距在哪里,再一点点改进,这样就能快速提高自身的水平。
前段时间刚播了最新版的电视剧,里面的妹子都不错,他追完后,又复习了一下这本书,对情节最熟悉。
至于背景,稍微改一下就行了,反正王朝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