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相处了那么久,今后说不定还要相处一路,景和歌不想因为钱的关系,让锦忆心中有什么不舒服的想法。
其实钱这种东西,景和歌够用,便不太追求多少,只是因为他长大成人了,家里也只有一位母亲,身为一名成年男人,再伸手问家里拿钱,总觉得有些羞耻。
但是如果锦忆非要付现,他也不介意拿出个十几二十万出来。
“不,很好,我很高兴,两粒金阳焚筋丸,我还赚了。”
锦忆那大大的眼中,盛着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的悲凉,她慢慢的转身,往前走了几步,又偏头,对跟了上来的盛和歌说道:
“你不要跟着我,自去做你的事,我也有我的事要做。”
她想,她是跟盛和歌解释不清的,盛和歌也不会明白,其实他们俩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和缓关系,所以当她和盛和歌不得不因为一个任务,而勉强掐在一起的时候,盛和歌最好什么都不要做,什么都不要说,安安静静的当一个背景,这样或许锦忆还能对他的态度好一点儿。
因为不管盛和歌做什么,说什么,锦忆都会忍不住想起点儿上辈子的阴影来,她不想迁怒盛和歌,所以尽量忍着不去迁怒盛和歌,前世种种,她能做到这样一个地步,已经非常勉强了,那种互相友爱的和谐画面,便不要奢望出现在她和盛和歌之间了。
人影攒动的古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盛和歌站在原地,看着锦忆的背影慢慢湮没在人潮中,那样鲜艳的红色,却透着一股莫名的孤单,纤细的脊背,坚强笔直的挺立着,仿佛天塌下来,都压不弯她的脊梁。
这样一个姑娘,却是生养在那样富豪的家庭里,难道不会觉得自相矛盾嘛?
盛和歌看不懂锦忆,锦忆也不需要不在乎盛和歌懂不懂她,她往前走,一直走,转过街角,来到书店前时,就已经将盛和歌抛诸脑后了,人的心受伤后,就会有一种自愈的能力,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忘掉盛和歌,忘掉盛家每一个人,就是锦忆自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