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多,就极品的皮毛多,所以使劲的浪费,共做了15只钻地护手,增加的属性不一,但无一例外都带了的技能,她拆下原来的钻地护手,刚选了个属性最高的戴回手腕,有人便在门外敲门了。
锦忆转身走了两步,将木门“嘎吱”打开,见外面站着一名盛世集团的员工,那人冲她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道:
“大小姐,我们该出发了,盛总让我来找你。”
这人瞧着眼熟,锦忆略凝神看了他一会儿,站在对面的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的年纪,有些秃顶矮胖,皮肤倒是挺白的,看得出来平时做足了保养。
锦忆实在想不起来在哪儿看到过他,此刻也不好直接开口问这人叫神马名字,于是只能点了点头,跟在那人的身后出了房门,下了楼梯。
“咦,大小姐,您这护手挺好看的,是您自己做的?”
矮胖男人原本是领着锦忆走,后来下了平地,便略微放慢了脚步,与锦忆走了并排,像是没话找话般,盯着锦忆右手手腕上那圈灰色的毛绒护手看了看,有些感兴趣的样子。
瞧他那模样,锦忆便很大方的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只灰绒毛钻地护手,冲矮胖男人扬了扬,道:
“这是我自己做的极品钻地护手,多做了好几个。”
“哎呀,这是大小姐自己做的啊,做得真好。”
旁地里,立即有人上来表达了自己的赞美,锦忆偏头看了看手中的钻地护手,灰不溜秋的,用的还是粗线缝制,那人都没摸过属性,哪里好了?
她心中升起一抹嘲讽,冲凑上来的那人笑了笑,开玩笑般的问道:“嗯,还自带一个土系的技能,你要不要买?20万金卖你。”
20万,对于一个小康家庭来说,可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可是对于盛世集团的高层来说,可能也就个把月的工资,或者半个月?在初期,这样一个装备匮乏的时期,有钱人花20万,买一只自带技能的极品钻地护手,增加些许闯荡江湖的本钱,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不等凑上来表达赞美的那个人说话,原本带着锦忆下楼来的矮胖男人立即拿出两张金灿灿的金票,冲锦忆笑成了一朵菊花,道:
“大小姐,给,这是两张面额10万的金票,我买一只。”
想来不管锦忆今日拿出来的是个什么东西,即便不是卖东西,只要她开口,也是有人会自动给她送上20万的,盛家几个小辈里,盛锦绣就经常被人送钱送礼物,有些人就是想要巴结盛家人,从盛锦天处不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