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官员,捐纳金银的具体标准。
经赵桓批准,开封府张榜公示:现在在京的前任执政尚书承旨内翰官员共有六人,每人各捐金二十两、银五百两、彩段三十匹;侍郎给事舍人谏议侍御正使承宣观察使左金吾卫上将军以上共有三十三人,每人各捐金十两、银四百两。
不久,开封府再次张榜,催促城里权贵豪富之家,赶紧到府交纳财物,并警告说,如有胆敢藏埋,允许诸色人等举报,将拿出十分之三的财物充赏,且先以官钱代支,其犯人依军法处置,而知情不报者,亦与犯人同罪。
开封府尹王时雍和徐秉哲根据圣旨,多次督责郑皇后(现在是郑太后)的父亲郑绅,让他赶紧交纳金帛。
可郑绅不愿将金帛全都捐出,打算隐匿一部分,结果被人举报。
赵桓得知情况后大怒,当即下诏,以隐匿金帛罪名,追毁郑皇后父祖一切官职。
因为此事牵连,被撤销官职者甚众,开封府的具体干办使臣等,甚至被枷项,并号令于市。
为了震慑赵桓君臣,金军攻陷颍昌府之后,金兵入城,到处搜刮财物,抢夺而去的金银绢帛以及鞍马等物,不可胜计不说,还在城内纵火屠杀三日,百姓罹难者无数。
此消息很快就传回汴梁城,赵桓君臣立即加快了往城外运送金银珠宝绢帛的速度,希望早点结束这场噩梦。
期盼金人早日撤军的赵桓,给御史台、大理寺与开封府下旨说:金人因金银之数未能完成,督责甚峻,希望御史台、大理寺与开封府加紧根治,对于逾期未缴纳者,不论何人,即行逮捕法办。
以王时雍、徐秉哲为首的金银根括官们,于是以奉旨为名,在全城展开了严厉的搜刮金银运动,不管是城里权贵豪族,还是官至承宣使,甚至也不论妇人封邑至恭人与夫人,必须一律缴纳金银,否则,将人带至开封府扣押,直至拿出金银而后已。
赵桓还下诏,允许人们用金银购买茶盐钞,议定价钱为,金一两准三十二贯,银一两准二贯二百文。
赵桓更是三次给开封府下令,令其张榜公告。
第一次公告是:凡是诸州县镇来京出公差做买卖的,都要变现金银,即日起尽快赴开封府交纳,隐藏者并依军法。
第二次公告是:所有京师天下富商大贾,应将所有店铺居宅收入之金银,尽快缴纳开封府,并允许举报,知情不报与之同罪,隐匿者并依军法。
第三次公告是:自宰执以下官员,应将赐金与金带,一并缴纳开封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