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孝敬上司,虽然严格意义上依旧属于错误,但从实际状况来考虑,却也不是什么大事。
或者说,换个角度分析,甚至换个词形容这个行为,就很容易让人接受了——下属为了能在工作中,与上司配合的更默契,而建立了一定程度的私人关系。
既然是‘私交甚笃’,那贿赂行为,也就可以解释为‘君子有通财之义’了。
至于地方官员行贿长安官员,也可以理解为‘仰慕京官威严,故略输钱财,聊表敬意’。
当然,这些用来忽悠无知百姓的说辞,自是逃不过皇帝的慧眼如炬。
而汉天子也同样默许这种状况的存在,究其根源,主要是两点。
其一,是官员之间的贿赂行为,没有对国家造成损害。
——贿赂用的钱,不是通过挖国家墙角得来,国家并没有因此遭受损失!
至于行贿导致的钱权交易,也同样不会对国家造成什么影响。
其二,便是官员之间的行贿行为,非但不会让国家遭受损失,反倒有可能让国家得到利益!
或许听上去让人匪夷所思,但实际状况,却恰恰如此。
——官员之间行贿,能有什么图谋?
左右不过是谋求升官罢了。
在后世,这属于‘破坏公平竞争’,但在汉室,这个问题同样不存在——汉室的官场,根本没有竞争可言!
后世考公,那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国家任命官员,那是在很多候选人当中择优选取。
但在汉室,别说择优录取了,能有人来占坑当官,就很不错了!
做成什么大事不说,只要不出大的纰漏,就已经足以在汉室,被称为‘合格的官员’了。
这种情况下,某位高官收受贿赂,把一个一百石的官员,私自提到四百石的位置?
——只要那个行贿者能胜任四百石的工作,甚至只是不出什么岔子,那受贿者非但没有以权谋私,反而还要记一个‘为国选材’的功劳!
汉室基层官员的欠缺,究竟到了什么地步?
——与百姓能用钱赎罪一样,有钱人也同样可以花费钱财,合法的、正大光明的从官府领走一个官职:赀官。
在历史上,通过这个渠道进入朝堂,从而青史留名的官员也是不少——文帝廷尉张释之、武帝大农桑弘羊等,都是通过赀官为郎步入仕途,最终登上人生巅峰的典范。
既然国家都属于‘钱权交易’的参与者,允许百姓用